我感受到了文雨的可贵和她的坚强,她并不承认自己有多坚强,她说她只是在随波逐流罢了。
她是磐石上盛开的野花,在经历风吹雨打之后依然直立在生活的风口浪尖上;她走在一切糟糕事物的边缘,用幸福融化了几度悲欢离合之后仍带有希望的面庞;相比之下,我的生活黯然失色,我不是说要有文雨那样的遭遇,只是我经历的大众化的生活方式啥时能为止,好让我彻底地破茧成蝶一次。
文雨的事情是我有生以来听过最真真切切的故事,我感觉故事离我如此接近,让我措手不及,让我无奈,让我心痛的感觉无时无刻不在心里埋藏,我心有余悸,真不该吃那一顿火锅,真不该听到文雨对我如此真诚的话语,我不是后悔,而是替文雨难过。
我对文雨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连我自己都没发觉,我无缘无故的想要照顾她,而不是继续和她谈情说爱,我甚至想过和她结婚,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文雨需要我的同情和温暖。
可我拿什么来照顾她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我还是放弃了那种想法,我自己一无所有,文雨也不是非我不可,光有一腔的气体有什么用呢?只能瞎膨胀一下罢了。
自我认识到自己能力不够,我想到改变。
不知道从哪了解到读书可以开阔人的视野,于是我开始整天泡在图书馆。我看大仲马,我看弗洛伊德,我看路遥,我还看纪伯伦,我看各种各样的和诗歌,我喜欢看《呼啸山庄》,悲情,我一开始读的时候就被故事吸引了,希斯克里夫和凯瑟琳,一个自私,一个愚昧;人总是在拥有之后才知道他们拥有的重不重要。
由于我的喜好和趣味基本固定,我并不能从中学到什么,反而会强化我现有的思绪,这和我之前的想法有点南辕北辙,我本来是想要成功然后可以很好的和文雨继续以后的人生,看来我还是高估了自己。对于凡人的成功,读《平凡的世界》就知道,我断断续续读了三个星期,真是每个字每个字读的,平凡的伟大说的就是这吧,而我既不能成为孙少安,也没有他那种生活的能力,如果非得在他身上找到我俩的相似之处,那就是都对生活抱有很大的希望,悲剧在于那是,而我是现实。
文雨对于我来说就是,是幻想,是我梦想到达的彼岸。
文雨对我说:“如果我俩不在一起了,我就走遍我俩曾经走过的地方。”
我说:“为什么?”
她说:“我要把一切一一还回去。”
我说:“你别傻了,那怎么还啊?”
她说:“能还,只要我在一个地方说说话就还回去了。”
我说:“别人不把你当成神经病才怪呢?”
她说:“你才是神经病,你全家都是神经病。”
我把她说急眼了。
文雨是个爱浪漫的人,而我又是大粗人一个,不懂得甜言蜜语,使得她总嘲笑我,说我是斯文的外表下装着一颗屎一样的心,我学着她的腔调说她是平静的外表下装着一颗细腻的心,她说那是当然。
我说的都是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