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洋冷眼看安风,“安风讼师,李公子直到此时尚未是清白的,便别急赖上他人了吧。”
安风不看他,而是笑看三位会审大人,“对方提出此异议,如同没有任何意见一般,我方完全相信官府的办事,定能将那凶犯抓获。且仵作先生的验尸手记详实,只要凶犯落网,便能定罪。”
“此人不管是作为证人还是嫌疑人,官府都会寻来问明。”主审看安风眉目舒展,并回答道。
安风拱手道,“谢几位大人秉持公正,坚守正义。”
“安风讼师提出多组证据,但如今论据散乱,需你在堂上将证据结合,并能够提出有力的证据将官府查到的事实一一推翻,如此,才能证明李公子无罪。”主审继续道。
安风点头,挺直了背,“安风先向诸位阐述所提出的证据的关联性,首先,通过仵作的办案手记可知,李公子并不具备嫌疑,其次,死者手中的红布条可知,凶手另有其人,在加上雨儿的证言,便知是云府小姐买凶杀人。三个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主审听后道,“虽是如此,但三个证据并不能明确表示凶手是何人。”
安风又道,“的确如此,这是本案的前提,安风皆下来辩驳的便是官府查到的证据。”
安风取了仵作的办案手记,翻到脚印这一页,“在死者的尸体被发现后,官府在尸体旁边得到几枚脚印,从脚印的判断推测李公子为嫌犯,但请几位大人再看看这脚印,脚趾前端深厚,且有稍稍卷曲状,比之正常的脚印的脚趾前端圆厚,这便说明,留下此脚印之人的鞋码要比此脚印大,再比对李公子的真实鞋码,便可知,这脚印并不是李公子的。”
安风说完,将仵作手记交还,又伸手从廖叔手中接过早就准备好的一件白衣,“这件衣裳才是李公子当日红衣里面的衣裳。那件从李公子床下搜出的血衣是伪造的,虽布料相同,其中细节却不同。”
安风翻开衣裳,将袖子对着众人,只见袖子上绣着一对鸳鸯,“众所周知,李公子是家中独子,更知李老爷老来得子,格外疼爱,李夫人更是对这个儿子悉心养育。因此,李公子大婚用的喜服上所绣的鸳鸯皆是出自李夫人之手。”
安风说到此,又问仵作拿过血衣,翻开血衣的袖子与自己手上的血衣作对比,“李夫人来自蜀地,从小耳熟目染的学的是蜀绣,嫁到松江后,才接触苏绣,可即便如此,从小的习惯改不了,因此我手中的衣裳上的刺绣是蜀绣与苏绣的结合,而官府查获的血衣上的刺绣,是地道的苏绣,即便模仿相似,只要请经验老道的绣娘一看,便知其中不同。”
“由此一看,便知是人作假,再说一点,李公子因从小身体不适,所以李夫人并不让他用熏香过多,但为体面,李夫人亲自调配果香,且这果香香味持久,一个月后依旧维持着香味,但请几位大人闻一闻,这血衣上是否留有果香?”
几位大人摇头,安风此时又从廖叔手中接过一碗东西,“这是刚死去之人的血。”安风说着,将那碗血倒在自己手中的衣裳上后,“请几位大人再闻一闻,即便在接触新鲜血液浓烈的腥味后,依旧可以闻到一丝果香。”
主审闻后点头,“的确如此。”
安风一顿动作后,将手中的衣裳让廖叔收好才又道,“最后一点,是官府所说的杀人动机,因英儿作证,表明琉璃死前与李公子发生激烈的争吵,先不说英儿作证亲眼看到李公子藏血衣于床下已是说谎,我们先论及存在的事实。”
安风转头看了一眼仵作,“从仵作的验尸手记中可知,琉璃的死亡时辰是戌时,而根据李府众人的证词,李公子与琉璃争吵的时辰是在酉时,而后不管是李府还是参与婚礼的宾客都可知,在戌时这段时间,李公子一直在陪宾客饮酒,留在最后的宾客约在子时离开,那时众人还看到李公子醉酒在桌边。期间,李公子前去茅房之时皆有人陪同。”
安风笑问众人,“那么请问,李公子是如何在陪酒的同时前去杀人?难不成众人各个醉酒,认不得与自己喝酒之人是谁?从而让李公子脱身么?”
安风摇头,“这显然不成立,李公子与琉璃发生争吵是因为琉璃在婚宴上出现,他不想因此让自己刚过门的妻子难堪,而琉璃之所以在婚宴上出现,是因为李公子在婚前表示自己将断了与明月馆的联系。若是要论杀人动机,琉璃杀害李公子这才叫杀人动机,李公子并无理由杀害琉璃。再论时辰,李公子并无分身,也有不在场证据。”
安风面对几位会审大人,“一,鞋印不是李公子的,二,血衣不是李公子的,三,李公子无杀人动机,四,李公子有不在场证明,再加上我方提出的三个证据,七个证据相互联系,完整而无疏漏,由此便知李公子是清白。”
主审与知府大人对安风的言论纷纷点头,围观的众人亦是,只觉得安风所说句句有理,而王阳堂这一边,因安风如今在论证的是李公子无犯罪的事实,他们并无权利参与,只能默默的在一旁。
“许洋,安风这女子不简单,你今后定要好好学。”元毅笑着看向安风并嘱咐许洋道。
“这一仗,我是输了。”许洋回。
元毅却摇头,“她是赢了,我们却没有输,李公子的确无辜,但谁说他无辜,我们的雇主便有罪,你若是让雇主无罪,那便是胜利。”
许洋惊讶的看向元毅,元毅又道,“我们的输赢不再对方,而是看我们是否达到了雇主的要求。如今你与她的战争还未开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