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征伐,何以服天下?
周以分封,秦以兵戈。
每年初春,总会有大批秦军自东都出发,北去,南往,西向,东赴。
去到那一个个他们曾经只是耳闻却未曾亲见过的地方。
出军之日,秦帝会在这东都城的皇城之下为他们送行。
今日便是秦军的出军之日,长街之上也比往日里热闹了不少。
酒楼茶铺,路口街角,早已布满了秦人。
甚至房顶屋檐之上也都是人影。
他们抬首望着那一支支不断进城的秦军,也许这些人中便有着自家许久未曾还家的儿郎。
一朝而去,可能就会死在他乡。
一家酒楼里,朝清秋正独自饮酒。
这家酒楼位置极好,只需微微向外看去,就能看到那些不断进城的秦军,和那座高大皇城的城楼。
他身旁的桌上,是几个秦人。
一个汉子道:“赵大哥,我听嫂子说膝儿也在这次征兵的人里面,你不去皇城前送送?”
另一个汉子嗓音粗犷,“送什么送,男子汉大丈夫,从来都是流血不流泪,当年他爷爷就没送过老子,今日老子要是送了他,回家还不被家里的婆娘笑话死?”
“赵大哥,别怨兄弟多说几句,你跟嫂子就只有膝儿这一个独子。我听村子里的说书先生说,而今不比往昔,天下各国都对咱们大秦虎视眈眈,膝儿这一去,祸福难料。”
“咱们秦人向来有独子可不参军的传统,你不如去和你们那里的亭长说和说和,说不定能免了膝儿的军役。”
朝清秋向着对面看了一眼,那个姓赵的汉子手中托着酒碗,面色阴晴不定。
秦人素来善征伐,举国皆兵也是向来被他们引以为傲。
男儿当从军,封侯千万里。
宁战而死,不默而生,这是秦人刻在骨子里的浪漫。
赵姓汉子将手中酒水一饮而尽,不少都撒在了前襟上,那只握着酒碗的手轻轻颤抖。
他嘴角微微颤抖,“既然他是秦人,就要认这个命。”
另一个汉子见状也不再多劝,只是默默的为自家兄弟满上酒水。
在他看来去与不去皆可,谁人能够做到家国两不负,太难了。
朝清秋默默饮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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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之上立有一面大鼓,铜骨兽皮,一旦敲响,声闻百里。
当年大秦立国之时便立下此鼓,鼓声起,人不退。
饷午时分,皇城鼓响。
入城秦军都聚在皇城之前。
刀戈如林,挥汗如雨,数军齐聚,十余万人。
多是些未曾上过战场的新兵,那一张张还满是青涩的脸上挂着兴奋与不安。
朝清秋向那皇城之上的高楼上望去,他双手微微握紧,那只握着酒杯的手上,青筋毕现。
因为在那座高楼上立着一个人。
身着黑色衮龙袍,头上方正通天冠。
秦帝赢彻于高楼上长身而立。
许多秦军之前都未曾见过秦帝,只是哪怕此刻他们依旧牢记着军中规矩,目不斜视。
赢彻双手背负,他望着眼前的大秦儿郎们点了点头。
宁赴战场干戈死,皆是大秦好儿郎。
赢彻朝着高楼下的儿郎们大声道:“孤就是大秦的帝王,想来你们之中不少人还不曾识我。”
“沙场之上,兵凶战危。今日之后,只怕有许多人他日也难以再见。孤问你们,可曾怕了?”
皇城之下,喊声成片,“不怕。”
赢彻笑了笑,“今日你们踏上战场,并非只为了我大秦一朝,也并非只为了赢氏一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