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易。
喜欢的,能想到并背出来的,一共就那么多,愣是全都写了。
李二也很爽。
好诗!
当真都是好诗!
虽然都非陈远原创,跟他更是八竿子打不着,但是,怕什么,原创又没在,只要陈远不说,那就是他的!
他就是原创!
程咬金……
呵,粗鄙武夫尔,他现在都懒得跟他置气!
永嘉也很开心。
她是知道陈远要开餐厅的,陈远也说过,要弄一些好字,挂在餐厅做装饰。
而今眼下这些字,岂不正好?
李二啊李二,你不是喜欢欺负人么,你不是牛么,回头,把你的字都挂去餐厅,让人看着下饭,看你面子往哪搁!
越想越得意。
某一刻,悄悄戳了戳陈远的腰,低声道:“再让写个招牌。”
“招牌?”
陈远微微一怔,很快就懂了。
其实他本来没太多想法的,他就是,单纯觉得好,不要白不要。
反正赏的绢帛多的是,别说拿来写字了,擦屁股他都不用。
而今想来,等餐厅开业,挂到餐厅,才是王道啊!
毕竟,如虞世南褚遂良那样的大家,求一幅字或可,让人如秦兄这般量产,几无可能!
招牌也很有必要。
虽然店里的招牌已经有了,但是,哪有这原汁原味的好呢?
就算不用,拿回去装裱一下,挂到书房,也不错嘛!
遂笑道:“哎呀,秦兄这字,是真好,可惜,记得的就这么多,要不还真想继续看秦兄书下去。”
说完话锋一转:“能写的暂时就这么多了,小弟厚颜,再求四个字,未知秦兄可否再次执笔?”
“好说,好说,哈哈哈哈!”
李二哈哈大笑。
喜欢钻研厨艺的,都喜欢人夸饭做得好,喜欢研究书法的,都喜欢人夸字写得好,他现在的身份,就不是皇帝,而是书法爱好者。
等到陈远把要书的四个字说出来,更是,Doublekill,双倍快乐。
因为那四个字叫——盛唐风华!
盛唐风华,这岂不又是在夸他?
这分明,就是夸他皇帝当得好嘛!
这狗东西,还真没看出来,平日里扣扣搜搜,不当人子,不曾想暗地里,竟是如此崇拜他!
可见,这看人,还是不能看表面!
只可惜,这身份不好暴露,不能盖印落款,不然就更爽了。
陈远却不在意。
对他来说,有字就可以了。
原本就是走量的东西,你说你署个“秦民”,那也没人认得啊!
有个“骊山舍人”,“灞水闲人”,“长安浪人”,之类的落款就可以了。
真正的大家,还得是虞世南,褚遂良!
是以,也不作他想,收拾整理了一下,开始提前准备中午饭。
今日中午,吃火锅。
“李兄刀功精湛,这切脍之事,还得李兄亲自掌刀啊!”
吃火锅,必然是少不了肉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