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得跑路了,这些人恐怕不会放过他女儿的。
老万手一震,钢珠自口袋里飞了出来,BIUBIUBIUBIU……不断的飞来飞去在人群里穿梭。没有杀人,只是将他们给敲晕了过去。
嗯,这也算是杜克做的一件善事了。
“亨里,这是……”玛格达愣愣的看着,手心里这枚红光逐渐暗淡的玉牌,这是丈夫再三叮嘱她不能丢失的东西。
每次女儿回家,她都要检查一边。
庆幸!
后怕!
如果这枚玉牌丢了,今天她女儿就要被一箭射死了。她并不晓得,被射死的还有她,被一箭串串香了。
“这是我一个‘老朋友’送的,快走,亲爱的、妮娜……我们要抓紧时间离开这里了。”老万连忙拉起女儿、老婆的手,麻溜的跑回家里。
什么也不收拾,只把有意义、纪念价值的拿走,还有钱,以及一些食物。他们恐怕得躲避一段时间,才能辗转离开。
不!得抓进时间!
那些人顶天会睡上12小时,12小时之后他恐怕会再次被通缉,所以只能趁这段时间离开。
“我们要去哪里?”玛格达问。
“去纽约。”
“纽约?”
“对,去……”
就在这时,一个紫色的光球凭空出现在三人面前,然后里面走出了一个浑身插满管子的蓝皮人。
一副黑科技的感jio,好像不是地球人的样子。
“你他妈是谁?站住!”老万出手了,钢珠瞬间变成无数的钢针,悬浮在身侧。
“安心,孩子,我没有敌意,我是为你而来。”
这话怎么满满的基情?
这人貌似很厉害!
感觉不是对手,而且还有后面三个不俗的敌人,形势不太妙。
“为我?”
“对,孩子!这个世界需要被重塑,跟我来,我们一起。”
这是哪儿蹦出来的一个大反派啊?
难道他就不知道,反派是注定了要被正面人物推翻的么?
他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啊。
不过这倒是个好机会。
“我正在跑路中,看你的能力……可以搭个顺风车么,把我的妻子、女儿送往纽约。”老万说道,正好,省去东拐西拐的转折了。
“当然。”
玛格达紧张的抓着老万的手,女儿妮娜还没有从刚才的慌乱中平复。
“妮娜,乖,跟着妈妈,我去去就回。”
“真的去去就回么?”
“拉钩。”
“一百年不许变。”
光球一闪,一行人出现在了纽约的郊外。
“去吧,去找一个叫‘萨米尔’的人,他是我曾经的朋友。还记着我的日记么,第三十六页,他的地址。有他照顾你们,以后会很安全。不用担心我,我去去就回。妮娜,你是个大孩子了,照顾好你妈妈。”老万做着交代。
他本来是想把妻子女儿交给老伙计查尔斯照料的,但恐怕,查尔斯也不是眼前这超级大反派的对手。而他,要先一步去看看,这货到底什么目的?
“嗯,你答应我的,去去就回啊。”
等到光球消失后,玛格达立马翻开皮箱翻出了老万的日记本,翻到第三十六页。
上面果然有一个地址。
于是拉起女儿的手。
“妮娜,我们走。”
十年的老夫老妻了,她明白老万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去找帮手的。虽说并没有‘救命’的意思,但也有将这件事告诉对方的暗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