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卫勋这边,法庭上。
天光传媒的律师质问卫勋在合约期间擅自拍摄电影,出单曲,并提出了天光的条件:“根据合同规定,卫勋出的两首单曲《来自天堂的魔鬼》《年少有为》,以及出演的电影《中国合伙人》《无问西东》,所得收益应有八成属于天光,而且未经公司同意擅自接戏出单曲,本身就属于违约行为,需要另行赔偿。”
“我反对。”
兴洋律师事务所的齐律师说道:“有关电影拍摄的问题,天光传媒的副总裁李天智曾经答应过我的当事人,给出三部电影拍摄权的自由,有录音为证。《中国合伙人》与《无问东西》由昌东影视投资,卫勋参演,完全符合规定。”
卫勋的两部电影,都是由昌东影视投资的,而昌东影视的法人代表,是卫勋的母亲沈莹。
李天智闻言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他当时确实曾经答应过卫勋,给出三部电影的自由拍摄权,没想到竟然还被卫勋录音了!
天光律师也有些懵,明显被这条录音打的措手不及,下意识看向李天智。
李天智沉着脸点了点头。
于是天光的律师放弃电影这块,果断选择攻击单曲:“既然如此,我们首先要求分割《年少有为》《来自天堂的魔鬼》两首歌的收益。”
一直站在原告席上沉默的卫勋这时候突然出声道:“我答应。《来自天堂的魔鬼》和《年少有为》两首歌的全版权都属于我的父亲卫昌东所有,我只是负责演唱,从中一共赚取到二十万的收益,这个收益,我可以答应和天光分割。”
决定出单曲前,卫勋已经把歌曲的全版权都挂在了卫昌东名下,所以现在他个人的收益,只有可怜的演唱歌曲所得收入。
天光的律师眉头皱起来,但最后还是说道:“不仅仅是分割收益,你私自出单曲的事情属于违约,还需要赔偿!”
卫勋闻言戏谑道:“这一条,我同样可以答应。”
所谓的赔偿都是有依据的,卫勋私自出单曲,赚取到二十万的收益,那法院会让他怎么赔偿呢,五倍收益赔偿,还是十倍收益赔偿?
但二十万翻十倍,也就二百万而已,对于卫勋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说实话,今天站在法院里,卫勋根本不确定自己能不能赢。
但他还是很自信。
因为今天如果他输了这场官司,那么接下来他会选择二次上诉,然后集中火力,全面对准天光。
未来不管天光打算拍什么题材的电影,他都要拿出来一部同题材的电影来狙击,对方拍一部,他狙一部!
在票房市场全面狙击天光传媒,当一部又一部的电影被撞沉,数千万的投资打水漂,就不信天光还有打官司的勇气!
你不服,我就打到你服!
等你服气了,哪怕这场官司你赢了,我也有本事让你主动撤诉!
这就是卫勋今天站在这里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