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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负罪感,一剑峡(啧,不给票打赏也可)

强撩一个十六岁的花季少女,云落感觉到了深深的负罪感。

说完这句话,云落淡然地拿起《邪祟论》看了起来,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而于妙音反应过来之后,却是脸上迅速遍布了红晕。

这个世界上,最管用的最有效果的撩妹方式还是英雄救美,虽然套路老,但是绝对是最好用的。

云落救过于妙音两次,从四季山庄于几十贼人之中夺路逃走,再到客栈之中遇铜甲尸挺身而出,于妙音被撩了两次。

她不过是一个在山庄之中被于洋呵护长大的姑娘,两次的救命之恩,再加上这些天之中云落的陪伴,她早已经对云落暗生情愫。

而现在,云落脱口而出的一句话,却是让她只觉得欢喜得快要从马车里跳出去了,胸口的小鹿要发疯了。

云落不说话了,她也害羞不敢言语,脸上的红晕足足过了半个时辰方才完全消退。

她脸红了那么久,搞得云落差点以为她生病了,想到是因为自己脱口而出的那句话,不由得罪恶感更重了。

燕重楼发现马车里气氛有些诡异,但是他的年纪还不懂这些,只是默默地看云落给他买的书。

云落给他买了不少书,从《武林外传》到《宫廷政变》,从《天文研究》到《地形勘要》,总之,林林总总几十本。

这些书花了云落十八两银子,但是云落一点都不心疼。

燕重楼这小孩儿,话太多了,一开始因为和家人离别有些伤感,之后恢复过来,就一直问这问那的,打扰了一心热爱学习的云落。

于是,云落就以“想要成为一个大侠,就必须要知识渊博,开拓眼界,这样才可以学会深奥的武功”为理由,给他买了一堆书,让他好好学习。

然后,世界安静了。

从红衫城到太清剑宗,首先是要走出红衫军的范围,进入到北苍郡。

北苍郡和红杉郡之间隔着“千重山脉”,这个山脉原本分割了秦国和楼兰王国。

千重山脉不仅崇山峻岭遍布,而且生活着很多的妖兽猛兽,想要从中穿过,很是艰难。

但是,从红杉郡到北苍郡却是有着一条道路,名叫“一剑峡”。

当年秦国进攻楼兰王国,拿下了楼兰王城,这红杉郡范围之内却是还有着不少的顽抗分子。

楼兰王城所在的鄯善郡和红杉郡之内相隔着红玉河,这条河奔腾不息,上面没有足以让大股军队快速通过的地方。

为了尽快平定红杉郡,秦王叔子婴一剑斩开了千重山,只一剑,山峦分开,出现一条宽十数米的大道。

子婴的这一剑破坏了千重山的灵气,其中的妖兽发怒,一只八品晶的蛟龙找子婴谈论,结果被子婴一剑斩杀,并且用其妖骨造成了红玉河上的飞龙桥。

秦子婴的这番强硬的姿态和强大的实力,着实震慑了千重山诸多的妖族,使其不敢侵扰秦国城池。

那条道路就是“一剑峡”。

从红衫城到一剑峡之间还有着不短的一段距离,他们走的是官道,需要路过三个县城。

这三个县分布很均匀,正好将这段路分成了四段,晚上休息,大概就是八天的路程。

当然,这是在全速前进,没有意外的情况下。

按照以往的经验,至少需要十天才可以进入一剑峡。

行至中午,队伍停下来吃饭,因为是在半路上,又是这么多人一起,所以大家都是吃的买好的干粮或者烤肉,吃饭停留的时间只有两刻钟,坐在马车里的人赶紧走出来透透气,活动一下筋骨。

纳兰攸宁自然不会放过这么难得的一次机会,他跟随着尚礼走过来,先是和云落招呼了一声,然后就看向了于妙音。

“你就是于妙音姑娘吧?方才听尚兄提及,言姑娘素雅淡婉,如今一见,果然如此,清幽脱俗,必然是熟读诗书的大家闺秀,不知道姑娘喜欢读哪一类书多一些?”

虽然是有些唐突,但是为了可以尽可能地留下一点印象,纳兰攸宁也只能如此说。

他这番话,换作哪个女子听了都会觉得欢喜,毕竟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被夸赞的,还是被一个“第一公子”夸赞。

于妙音也只是一个小姑娘而已,面对纳兰攸宁如此咄咄逼人的攻势,也是有些招架不住的样子。

正当她要随口回答的时候,云落却收开口道:“啧啧,这你可就猜错了,妙音最是活泼好动,喜欢骑马弄剑,我们还是因为一匹追风马才相识的!啊,对了,纳兰公子,我的驯马之术可是一绝,你信不信?”

强行把话题扯远,不给纳兰攸宁接话的时间,云落继续道:“我就知道你不信,这样,我们打一个赌。你看跟随你的那两位师太所骑的应该都是二品的马匹吧?”

“呃,的确是二品的飞黄马。”纳兰攸宁不觉已经被带了节奏,下意识地回答道。

云落继续道:“如此,就赌我三息之间驯服这两匹马,赌注不如就赌一百两银子如何?”

纳兰攸宁抬手道:“我――”

“好!纳兰公子果然爽快,那就赌五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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