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很快又过了一个星期,来到了15日的早晨,今天风和日丽,是个好日子。虽然最近钱江市天气已经开始慢慢转冷,但现在的温度却是人体最舒适的温度,真正的秋高气爽。
今天是约了林军楷来钱江市录歌的日子,应俊文亲自来机场等候接人。而且心情稍微还有些小激动,因为在前世,应俊文也算是其歌迷。在高中时偶然的机会买了他出道时的专辑《乐行者》,听着挺不错。于是后面的专辑虽然因为cd的不再流行,只买过两三张,但他唱的歌大多数还是听过的。
其实每个人在少年成长时应该都会经历过追星的阶段,最狂热的时期往往应该是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阶段。那时候思想逐渐成熟和独立,却又不缺乏青少年的冲动,而且往往都有一部分的经济能力,追星是最狂热的阶段。
而到了高中时期,青少年的冲动逐渐褪去,即使追星也不会那么的狂热了。而林军楷是在去年出道的,所以应俊文勉强只能算是其歌迷,而不是粉丝。
应俊文和公司的4人一起来接人,一方面因为自己这边是个小公司,表达对这次合作的重视。另一方面这也是应俊文第一次接触前世的名人大咖,所以心情还是有些小激动和兴奋的。当然了,吴月明不能算,他虽然是个人名人,但毕竟是搞幕后的,气场就不一样。
飞机并没有晚点,应俊文等了不到半个小时。林军楷就带着墨镜和帽子出现了,应俊文老远就一眼就认出来了。没办法,现在的林军楷就已经留起了后世著名的刘海了,太好认了……
林军楷比较低调,后面就只跟了两个人,一个看着像保镖,那另一个应该就是经纪人了。
应俊文先让带来的助理上去打招呼,自己和剩下的三人则在这边等着。自己亲自来接人是显示对其重视,但也没有必要自己主动上去招待,那会显得跌份和过于讨好,不利于接下来形象代言的谈判。
没一会儿,助理带着林军楷一行,来到了应俊文这边。等助理介绍完双方后,应俊文才主动的伸出手,打招呼道:“你好,欢迎来到钱江市。这里可是正宗的江南水乡哦,很符合您的歌里唱的意境。”
对面的林军楷握了握手,笑着说道:“其实我是第2次来这边了,上次是为了宣传专辑,我很喜欢钱江,特别是西湖。”
应俊文也笑着回道:“呵呵,那就好,喜欢的话下次可以常来,钱江市景色优美的地方可不是只有西湖哦。林先生是要先去休息一下呢?还是直接去录音室?”
“让我的保镖拿着我的行李去酒店吧,我和经纪人就直接去录音室吧。先把正事做完才能安心休息啊,而且也不能让吴月明老师久等啊。”
“好,那我们现在出发吧。”
应俊文来的时候怕对方人多,所以开了3辆车过来,自己这边一共是3个司机一位助理。车子是租的,司机也是公司的人临时拉壮丁过来的。
应俊文让其中一位带着保镖去酒店,本来是自己和林军楷各座一辆车刚刚好。结果林军楷见应俊文年纪比自己还年轻,而且就是这次请自己代言的公司老总。所以要和应俊文做一辆车上聊一聊,两个助理自然就只能去做另一辆车了。
机场肯定是建在钱江市比较偏僻的郊区,一路开到录音室需要四五十分钟。在车上,两人算是聊得非常高兴了,等到了目的地后仿佛都成好朋友了。一方面应俊文对林军楷还算熟悉,所以时不时的都能投其所好。
另一方面林军楷也很喜欢《醉江湖》这首歌(废话,你自己未来写的歌能不喜欢吗)。特别是后来林军楷知道了这首歌就是应俊文所写的时候,再加上两人年纪也差不多,至少表面上已经成了好朋友了。
“用对方未来自己写的歌,来获得对方的好感。额,还可以跟无耻一点吗?”应俊文在心中默默的想着,“特别是当未来这首歌变成了其代表作的时候,估计对方未来一辈子都忘不了自己了,甚至会把自己当作知己。额,忽然觉得自己好邪恶……”
应俊文不知道的是,林军楷此时也在心里想着:“这位应总年纪比我还小几岁,就已经开公司了,看起来是比较有钱途的。最重要好像还是我的歌迷,趁着现在他事业刚起步就和他搞好关系,未来要是失败了也就算了,要是他成功了,自己也算是多了一条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