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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血与火之战(二)

“所以呢,这次你还准备丢飞刀吗?”普雷德这一手接子弹完全就在林末央的意料之中,这是个二代种强度的三代种血族,要是就这么被一抢放倒,那才是真正的开国际玩笑、

普雷德眉头一扬,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他说道:“这次我可不是分身,在你面前的是本体,你还以为我需要那种小技巧来对付你吗?”

普雷德向前走了几步,顶在了所有血族的前面,还顺手把莉莉尔往后牵了一步,看起来就像是个保护妹妹的好大哥。

“莉莉,你干脆别回去了,反正也暴露了,这种东西我们以后再想办法,看他的样子你要是回去了,他们有的是手段折磨你。”普雷德说道,同时他也对其他血族命令道:“带上莉莉赶紧离开,别在这里拖延,这家伙在这里,证明圆桌议会也在这里,我可不想等下被朝圣者的炮火轰成灰,父亲要求我们别和朝圣者起正面冲突。”

普雷德现在看起来要理智了许多,和上次作战时着急忙慌地攻击简直判若两人。

“怎么可能让你们走啊,这种机会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虽然很不想说这句话,但是请各位都死在这里吧。”林末央语气冷酷地说道,那边耳机里娜塔莎像是听到什么有趣的事情一样,差点没有笑出来。

林末央当然没有将这群血族精锐一网打尽的能力,现在的他没有暴走的情况下,对付牧狼人可能都吃力地不行,这里除开莉莉尔还有三个血族,他根本不可能打得过。

朝圣者也只是匆忙集结,现在根本没有凑齐足够的战斗力,不说杀死这些血族了,在武器装备没有准备的情况下,他们根本不可能像林末央一样在这个酒吧里和这些血族进行近身战,而是留在了阳光明媚的外面为林末央提供支援。

但血族的三个精锐并不知道这个情况,按照朝圣者的行动习惯,这些家伙绝对不会打无准备之战,而眼前这个家伙很可能就是要拖延到朝圣者到来,所以他们必须要逃跑,这时一个观念的差异。

林末央刚才说的那番话就是要加重这群血族的怀疑,让他们赶紧逃跑,从而顺利让林末央将莉莉尔接回身边,他们的目的从一开始就不是剿灭这群血族,他们没有这样的能力,也没有类似的打算,这个根本就不太现实。

“你们真的认为自己能够杀死我们这些高贵的三代种?就凭你们人类的力量么?”普雷德嘴上说着话,但是私下却一直在防备林末央,这个家伙的力量他是见过的,能够秒杀他的分身,那么林末央很有可能也有足以匹敌二代种的实力,如果换在别人的人类身上,他不相信,但是眼前这个人和锋龙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那么他对付二代种,应该也不是什么假话。

对于锋龙一系的怪物,不能把他们当成人类看待,人类做不到他们经常做的事情。

“二代种也不是没有死过,更何况你只是个三代种而已,在黑暗的角落里靠着人类的血液苟延残喘的东西,也配叫高贵么?”林末央将耳机里传来的话复述给普雷德,这些话都是娜塔莎那边传过来的话,能够凸显他的傲慢和有恃无恐,对他的虚张声势战术有着加强的作用。

“王八蛋,真把自己当号葱了!”牧狼人狂吼一声,林末央傲慢的态度激怒了这个暴躁的狼人,他怒吼一声,身躯顿时膨胀了数圈,“这次有大哥在这里,我们两个人难道还拿不下你这么一个废物?”

牧狼人对于上次和林末央的战斗结果一直耿耿于怀,虽然结果上来说两个人应该算是平手,但是他所受的伤害却比林末央更高,如果不是那只神话种的蛇破解了林末央的技法,他可能要受更重的伤害,这一点他也归结于当时两个废物队友根本没有为他提供有效的支援,两个人都被林末央给吓破了胆,根本不敢上前帮助牧狼人。

结果此刻见到这个场面,这头暴躁的野兽再次失去了理智,他怒吼一声就已经向林末央扑去。

林末央将手中的手枪插回腰间的腰带上,顺手拔出了插在同一个地方的另一把手枪。

这时候他不能暴走,他暴走了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而且即使暴走,他的能力估计也要弱于现在的普雷德,一旦被普雷德看出他的外强中干,那么普雷德可能就会看出他背后朝圣者本次行动的准备不足来。

“又是人类可笑的玩具?”牧狼人冷笑,他和普雷德风格不同,普雷德会接下子弹是因为这个大哥不想让自己的身上或者衣服被子弹打出难看的孔洞来,这些子弹对于他们这些生命力极强的三代种血族来说就像是挠痒痒一样,哪怕是直接命中要害也不会死去。

面对林末央的枪口,他不闪不避,完全就是想要上去以伤换伤,上次的战斗已经显示了眼前这个黑青年的自愈能力虽强,但是还远远比不上他这具狼人和血族双自愈能力强化的**。

“人类就是靠这些玩具统治这个世界的。”林末央扣动扳机,同时说道。

牧狼人脸上显露出狞笑,但是下一秒,他的表情就变成了恐惧,枪口击,这柄手枪的枪口喷出的却不是子弹,而是一团热烈的金黄色火焰。

灼热的气息瞬间连同火焰一起将牧狼人层层包裹,这些火焰就像是有意识一样附着在牧狼人的身上,灼烧着他的血肉和皮肤,火焰恰恰是这些拥有强大恢复能力生物的克星,这种弹头也是专门用于对付亡灵生物与血族的特制炼金弹头。

炼金弹头国王胡须,象征着硫磺和太阳的魔导科技作品,能够放出混合着硫磺的高温火焰,并且配方中借鉴了古老的希腊火,能够使喷出的火焰附着在目标上持久地燃烧。硫磺燃起的火焰在炼金术中能够出和阳光几乎等同的光芒,真正让牧狼人承受巨大伤害的,是这些火焰燃起时亮起的光芒。

金色的火光照在普雷德脸上,他白皙光洁的脸庞如同被硫酸泼洒一般,灼伤溃烂开,莎克巴丝更是在火光中吓得连连后退,连身边的莉莉尔都没有精力去关注了。

牧狼人被烧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球,他的突袭也失去了准头,林末央微微侧身,这团燃烧着的大火球就错过了林末央,掉到了走廊的入口处,不断挣扎。

“你们人类明的玩具每次都让人耳目一新,从最早的石头,到现在这些威力巨大的武器,你们种族的头脑倒是的确要比你们那虚弱的身躯更加强大。”火光随着牧狼人的远离暗淡下来,普雷德脸上的伤痕立刻开始了飞地再生,看起来这个家伙的恢复能力比起牧狼人来说,也是不遑多让。

“**总归还是有极限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用智慧来弥补**的缺陷呢。”林末央说道,他握枪的手微微颤抖,握着枪的手掌内侧全是烫出的水泡。这把枪射国王胡须的时候也会被火焰瞬间加热到极高的温度,也只有炼金术师们才能造出能够多次射这种子弹的手枪,普通的手枪在火焰泵的那一刻就会融化炸裂了。

但这枪是给强大的猎杀部干员准备的,或者说这柄原型枪支制作的时候原型依旧是对于巫师而言,而巫师所使用的强化魔法可以连同对高温的抵抗一起提升,这只手枪对于普通巫师来说使用并不危险。

但是林末央的强化只能强化人体已有的能力,而人体可不包括对高温的极强耐性,林末央只能紧紧握住手枪,而血液则从他的指尖滴落下来。

“看来这子弹对于你来说有很强的副作用啊,你的手都流血了,需要我帮你看看嘛?”血液渗出的第一刻,普雷德就沉醉般地深吸了一口气,莉莉尔曾经说过,林末央的血是她见过最有吸引力的血液,此刻这种醇香的气味弥漫在整条走廊里,连畏惧后退的莎克巴丝都浑身打颤地不断嗅着。

这里是狭窄的室内走廊,气味的飘散不比上次在树林里,莎克巴丝眼睛圆睁,露出一双血红的瞳孔,看来林末央的血液激了这个没脑子的尸鬼最原始的冲动。

“还好,不用担心我,你要不要也上来试试?看看我能不能打出第二枪来?”林末央用手枪指了指普雷德,忍着剧痛,故作轻松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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