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头也是第一次来这,但很显然,他对这边相当满意。山好水好空气好,连呼吸似乎都畅快了些。
可惜啊,这不是他的老家,冷清比寒冷更冻人。刘老头村里一个认识的都没,又没有老伴,他住着估计也不舒心。也只有魏老头两口子这样,在村里有相识的,家里的子女还常来看望,这才能在这安居下来。
在屋里聊了会家常,几个老人也是闲不住的,很快又出了屋,魏老头两口子要领着俩人参观一下附近。
“看这条路,顺着就能到山里。”站在村后的高坡上,指着一条向山林延伸的羊肠小路,魏老头满眼的回忆,“小时候我爷爷经常领着我去山里摘野果子,这一晃眼,我自个都当爷爷了。四五十年,转瞬即逝啊!”
几个人正站的地方是村里的制高点,往后就是山林,下边是村子。不同于别的农业区,这里的农田很少,庄稼还格外的稀疏,荒地又占据了相当大的面积。其实这原因也简单,这里的地势太高了,庄稼很难吸收到地下水,而且沙石比较多,土壤贫瘠,同样不适合耕种。
听魏老爷子说,因为地不好,他们这边的人其实也不完全以种田为生,很久以前就有人去首都做小买卖贴补家用,地里的庄稼只是退路而已。
也正因为如此,这里的村庄也比较稀疏一些,恐怕得多年后首都继续扩展,这里才会热闹起来。
李朗左手提着几个小马扎,右手拿着一个大保温壶,紧紧跟在三个老头老太太后边。他今天的身份就是打杂的,拿东西的任务自然是他包圆,顺便欣赏一下美景。
四个人并没有往山上继续走,毕竟老人年纪都不小了,有点吃不消。干脆就沿着山边,向东北方走。
一路跟着,李朗越看这边越是喜欢。这里风景不错,地方又宽敞清静,往北走还有水库,也算有山有水了。更重要的是,这里还临近首都,开着车也不过一个多小时车程。
“魏老爷子,这边我看着实在喜欢,以后开发一下不错,您看呢?”李朗凑到魏老爷子跟前,突然问道。
“开发这?干嘛?”魏老头有些发懵。不明白李朗为什么提这个问题,“这荒山野岭的,离城市又远,谁愿意来这啊。”
在李朗看来这边还算方便,但以魏老头的角度看,这边就实在太偏了。别说首都郊区了,这连远郊都不算,距离首都市区三四十公里,除了在首都的行政区划下,别的压根没什么联系。连最近的公路都有好几公里呢。
看着李朗,旁边的刘老头却是若有所思,道:“你小子钱要是多的没地方花,多为学校做点贡献也成啊!扔这荒山野岭的算什么事?”
他知道李朗有钱,具体多有钱不知道,但一定不会少了。
李朗只是呵呵笑着,看了眼后边的大山,又看看面前的大片荒地。
“什么叫荒山野岭?您信不信,用不了十年我就能让这大变样。大城市太繁华,心容易乱呐。您去过美国吗?西海岸的很多科技公司同样在小地方,我认为那就挺好,不需要高楼大厦,也不需要流光溢彩,也只有在这样的环境里,人才能静下心来吧。”
“得!”刘老头摊摊手,有些无奈:“你这样的年轻人呐,就爱做梦。我可不信你那一套,我就知道科技的第一要素是人才,第二要素是资金,我反正没看出来跟这荒山野岭有什么关系。”
“呵!”看刘老头不屑一顾的模样,李朗也有些不服气,“我也不同意您的看法,您只是没意识到,但不代表我说的不对。再过十年,您会认同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