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初二那一年,她爸爸让他以辍学为代价去打工,她还是顽强的捍卫了自己的学业,尽管初三结束之后,高中没有能够继续往上读了。
初三那一年她不知道遭了后妈多少白眼,遭了她爸爸多少的毒打,但是她全部都熬了下来,忍了下来。
而辍学之后,她最大的盼望就是早点成年,快点拿到身份证,去找一份合适的工作,赚钱养活自己。
所以同理,她真的很感激王家对她的照顾,但是如果说让自己嫁给大牛,绝对不可能。
打定了这个主意的李极彩,抓紧了自己手中的披风,暗暗的下了个决心。
虽然在王家温饱还能过得去,但是要是成了亲拜了堂,结了婚,一辈子都过上这样的生活,绝对不可能,所以,逃,她准备逃。
趁着王家的人都熟睡的时候,趁着夜色逃出去。
反正王家就两间草房子,又不是什么铜墙铁壁,一定可以逃出去的。
可能对这周围一片都不是很熟悉,但是她现在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就算要跑的话,也跑得动了。
眼下她的身体带着奇异的恢复能力,使得她感觉自己受伤,愈合的速度要比常人快了好多倍不止。
就好像在手上划了一个小口子,不到一天就不见了。
李极彩猜测不到原因,索性也就放弃了,可能是她所寄居的,这个女孩子的身体,是什么特殊体质也说不定,电视剧上不是经常这么演吗?
话说她到现在都没有看清楚自己的容貌,因为古代并没有镜子,她只能借着水面看,模糊之间,只觉得自己是个瘦巴巴的小姑娘,但是面容生的倒是还挺好看,挺俏丽的。
在现代的时候,当普通人已经习惯了,她也没想着在古代的时候能够生的有多漂亮,何况太漂亮万一要是引来什么不怀好意的人怎么办?
可是即便是现在不是特别漂亮的她照样被人给看上了,要做儿媳妇了。
李极彩决定将自己手上的这件黑色的披风留给王家,然后就只身离开,带着那只大狼狗。因为她不会写古人的字,可能这个身体会有一些印象,会写几个字,但是王家也没有纸笔不是。
李极彩知道狗是会养熟的,所以她从来不叫那只狼狗的名字,若是它被唤习惯了,到时候她走的时候这狗不跟她走怎么办。
当然她还没有给那只狼狗取名字,下意识的并不想让王家的人跟她的狗太过亲近,可能她早就成了要离开王家的心思了吧。
王家一家人出来寻了一遍,但是并没有发现什么特殊,于是他们就回屋子里去了。
当时王家老太太却多留了一个心眼,她趴在李李极彩房间的门板上,偷偷往里面瞧,她的房间里还燃着着小半截蜡烛,从门缝中,老太太看到了李极彩正背对着她,手中紧紧抓着那件黑色披风。
老太太是知道的那件披风确实不像是什么凡品,如果拿去换钱应该能换不少钱,但是如果李极彩嫁给她儿子的话,那人和披风不就都得到了吗?
王家老太太能够看得出来,一直以来李极彩是想用她手中的披风来作为回报,但是聪明的王家老太太,怎么可能会轻易上当呢?
所以她一直咬着不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