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城,这是一个我至今都还陌生的城市。从大学开始,我在这里生活了整整7年。我真正的家乡,其实离X城有一千公里的距离,就算是搭飞机,也得四五个小时。
但我依旧不愿意离开这个异乡。或许是因为,这里有太多我所牵挂的东西。
我叫秦幺,是一个生活在X城的自由写手,工作室在市中心的一栋看起来华丽的玻璃大楼里,这栋楼里其实聚集着很多像我一样的自由职业者。我没有特别固定的工作时间,办公桌上习惯了井然有序地堆满了东西,然后留出一个空位,摆放下我的电脑和茶杯,脚旁还有一只爱睡懒觉的猫咪。这样的生活,还算惬意。
我出过书,开过读者见面会,有人说我成功,也有人说我江郎才尽,前途没落。的确,我也知道我很久没有出下一本新书了……
在离我工作室两三站地铁的地方,有另一栋大楼,不同的是,这栋大楼从地下室到顶楼,全都属于一个人。这栋大楼里是一个体格还算庞大的经济公司,里面工作的人每天奔走忙碌,神色匆匆。相比起我,这里面才是真正的城市节奏。
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年轻男人走进了大楼,他的身后跟着一个穿着西裙的女人。男人紧皱着眉头,同样也是神色匆匆。女人手上捧着一摞的文件,快走着跟在男人的身后。
“陶总,发布会的安排已经发过来了……您明天有一个会,在下午4点……后天有一个酒会,和我们合作的重要伙伴都会过去……”女人有条不紊地为他报告着近期的行程,只是微微地点头。
这个男人是这个公司现在的老板,他叫陶林,和我是同样毕业于G大的大学同学,不同于我的是,陶林从小就在X城长大,他可不算一个异乡人。七年来,我们成为了一生最要好的朋友。
“对了,陶总,还有一个重要的邀请函要递给您。我想它对您来说不是一件小事。”女人说。
“什么?!”陶林转头,这句话显然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这是G大今年校庆的邀请函,学校希望您今年还能回去参加校庆的典礼。”女人说。
“秦幺也会去吧。”陶林嘀咕了一句。
“当然,秦小姐一定去的,G大的校庆,你们每一年都没有缺席。陶总去年在国外开会,还是赶回来了……”
陶林收下了那张红色的邀请函,然后转头继续往前走:“知道了,我会去的。”他说。
那个女人之所以会说“你们”,是因为每年回到G大参加校庆典礼的不只有我和陶林两个要好的朋友,还有别人。
他们都是我一生的珍宝。
燥热的中午,我推开了路边一家咖啡店的门,室内的空调风立刻抚到了我的脸上,还有店里醇厚的咖啡味,夹着一阵让人愉悦的甜品气味。这家咖啡店在这个区内挺有名,甜品和咖啡都是一绝,与其他咖啡店不同的是,这家店经常会出新花样的甜品。
只有真正热爱烘焙的店家才会这么乐此不疲地研究甜品和咖啡的花样。
我扬了扬嘴角,选了一个靠近窗口的位置坐下,没有点单,一块草莓蛋糕就被捧到了我的面前。
“你终于过来了,尝尝,新出的蛋糕,草莓的分量十足,这还没有加到菜单上呢,你帮我尝鲜,我不收你钱。”一个熟悉活泼的声音传来,七年来,这个声音一直那么有趣可爱。
我抬头,看到那张有些圆润可爱的脸,她穿着围裙,似乎刚刚从厨房里忙碌出来。她笑着,然后扯了扯我对面的凳子做了下来。她也是和我一起从G大毕业的同学,甚至更亲的是——大学四年她就睡在我对面的床铺。
她叫方慕子,是我大学同床共枕过的舍友,我到现在还记得她在导员突击查寝时把一整锅红烧肉藏进柜子里的窘境。现在想想,我大学四年没能在深夜里饿着,也多亏了方慕子一双妈妈一样的手。
三年前毕业后,方慕子花了她所有的积蓄开了这家咖啡店,不成功便成仁。幸运的是,她真的收获了成功,咖啡厅风生水起,她还雇了一些员工在咖啡厅里帮忙,怎么说也是一个小老板。自从她开了咖啡店开始做各种甜品之后,方慕子每一天都是灿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