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的我拼命想要张开嘴说点什么,却是最终抓着这手陷入了更深的梦境。梦里有人将我从地毯上抱起来放到了自己的床上,还替我盖上了辈子。
或许是昨夜体力消耗比较大的原因,陷入睡眠之后,再睁眼已是快要中午了,不过幸好是周末,日上三竿也不要紧。阳光下想要揉揉眼睛,可是胳膊却酸疼的抬不起来。
我这才突然想起来昨晚的事情,最重要的是家里还有一位不速之客 :一位大半夜捡回家的醉汉。
意识渐渐清晰以后,耳中开始有叮叮当当的声音传过来,手扶着额头皱了皱眉,这位醉汉不会宿醉未醒在我家耍酒疯吧。起身赶紧穿好衣服走出去,推开房间的门后,被外面的景象惊了一惊,外面那个昨晚还不省人事的罪魁祸首现在正穿着我的围裙,半只脚挤在我的可怜的拖鞋里面,拿着勺子给了我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然后在我一片惊悚之中开口说道:“甄柔,你醒啦,我估计这个时间你也差不多该醒了,所以准备做点吃的,你去洗漱一下,我这里还有十分钟就好了,快来尝尝我这堪称大厨级别的手艺。”
这醉汉和田螺姑娘之间真是无缝衔接的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别的不说,这大早上的,一个系着围裙的大男人天真无邪的在我厨房里一手拿锅一手执铲的光景也是太诡异了。
刚晃着不太灵光的脑子走进洗手间,就听见外面喊:“甄柔,我早上起来的时候用了你的牙刷刷的牙,然后我又去超市给你买了个新的,那个粉色小兔子的就是我给你买的新的,那个蓝色小兔子的是我给我自己的,你别用错了。”
这些话说的不卑不亢,竟然让我无法找到一个强有力的借口反驳。沉默片刻觉得此时我应该拿出一个姐姐的架子来,针对他的这种善做主张表达一下不满,咬牙说道:“凭什么你说让我用粉色小兔子的,我偏就不要用粉色小兔子的,我非得用蓝色小兔子的!”
权煜嘴角抽了抽,回道:“也好,那我就用粉色小兔子的。反正我这么可爱,用什么颜色都无所谓。”
“。。。”我莫名败下阵来。
饭桌上,对面的人一遍夹着他炒好的笋片一边说道:“甄柔,我见你家里杯子还有碗碟和筷子等都是只有一个人的数量,我就善做主张去早市上各自多买了一套,你不会怪我的吧。”
明知我会介意,你干嘛还先斩后奏,不过想到昨晚他可怜兮兮的模样,我也实在不好发作。我将自己心中的想法尽可能化作比较柔软的不满表达出来。
“你知道我可能会怪你就好,我这个人,有点偏执,很难去调整自己的生活节奏,你一个大活人一大清早的出现在这里已经够吓人的了,还来给我安排了这么些事情,我确实很不自在。不过,话说回来,你既然知道我会怪你,为什么还要自作主张?”
权煜陷入一片沉默,过了一会放下碗正脸说道:“对不起,我只是觉得你自己一个人在这城市,挺不容易的,我也是这里一个亲人都没有,你虽然一直把我当同事,但我确实是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十分的亲切,觉得不是初识,竟像是已经是认识了十几年了,我比你小那么一丁点年岁,所以心底里一直拿你当姐姐看待的。没想到,这让你不舒服了,我以后注意。”
抬头看了看我的脸色然后继续说道:“我是想着,住的这么近,在你这添上一付碗筷,平时可以一起吃个饭,多少能热闹一点,没想到让你不舒服了,对不起,我一会吃完饭把它们都拿走。”
想到昨晚带着泪的模样,又看了看眼前这番落寞的申请,他毕竟只是个大小伙子,巴巴的给我做了这顿饭,想着也是要得到我赞许几句的,结果反对泼了一盆冷水,心理估计很是拧巴。我这样说,仿佛也是太不知趣了。一旦开始自我反省了,这心里的愧疚就有点收不住了。
思索片刻后,说道:“既然你买了送给我的就是我的东西了,不经过我的允许谁让你拿走了,只是丑话说前面,在我这吃可以,但是你不能不经过我的允许就动我的东西,打乱我的生活节奏,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你非得来,必须事先经过我的同意,而且,饭要你来做,碗也是要你刷的。”
年轻人就是恢复的快,听我说完以后马上说了句“做饭没问题,我在美国这么多年都是自己做饭的,那就说定了。”后就欢欢喜喜的开始扒饭。
一瞬间,我有一种被他阴谋得逞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