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自己喜欢的人结婚,这事情绝对是有足够的分量让人冲昏头脑。
她不是那种见色忘友的人,但确实是很多事情加起来之后,很是无奈地承认的话——
就是把要邀请朋友的事情给忘记了。
没错,就是忘记了。
光是婚礼上挑选礼服这件事,就让她有的烧脑。
直到看到眼熟无比的人在会场的时候,她才无比震惊地发现,自己真的是把这个事情忘记了。
她无比羞愧,她其实真的不是见色忘友的人,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犯了这样的错误。
柯泓宇,庄尹,还有金夏,一个也没有少。
她几乎很是抱歉地想道,若是安成林也忘记了这件事,她估计真的会羞愧到死。
金夏一身裸粉色的连衣裙,看着她,完全是惊艳外加赞赏的目光。
在哪里的时候,看到好友,都不是不激动的。
沈月因直接就过去,给了金夏一个大大的拥抱。
似乎真的已经好久没有看到金夏了。
“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么长时间销声匿迹了?”沈月因问道,问完之后,自己都楞了一下。
因为,好像自己的情况也差不多,似乎后来也没有试图联系过她。
她,这这这,这算是双标么?
这样可不行!
“对不起,我……我似乎也没有找你。”
沈月因很是抱歉地说道。
“哈哈哈哈……”金夏看着她很是可爱的反应直接就笑了出来。
“你果然还是好容易害羞啊。”
沈月因激动的时候,会脸红。这还是这样,一点都没变。
她好像回到了初中的时候,喜欢经常逗弄她。沈月因真的是那种很有意思的女孩。
内心世界很是丰富没有错,同样也是那种,外表和内在,呈现很大的反差的人。
沈月因笑了:“还能再皮一点么?
你也还是好皮啊。”
沈月因笑得很是愉悦,接着道:
“我也就暂时原谅你,只顾着和外国小帅哥旅游忘记我的事情。”
说到那个外国小帅哥的时候,沈月因居然在这个一直像是个小霸王,也是个小太阳的人的脸上看到了一丝……
疑似,可能,好像是羞赧的神色。
“我现在相信,恋爱对人的改变很大很大这句话了。”沈月因啧啧赞叹,打趣地看着金夏。
金夏哪里是会轻易认输的女人,直接就道:
“哼,咱们俩不是彼此彼此么,我一直以为你一定是会孤独终老的。
没有想到啊,不知不觉,就把咱们的终极boss给拿下了。
可真的是不容小觑啊。”
金夏的嘴角荡漾着,一丝若有若无笑容,很是欢快地看着眼前的女子。
很有气质,很漂亮,很随和。
这些词语,形容起眼前的人来,都还是太寡淡无味了。
有些人啊,你要是用词语形容起来,还是淡化了这种美。
因为,语言的定义,毕竟还是有局限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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