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淩如果是普通百姓,就算再光棍,再硬气,李大彪作为一县班头,也多得是办法折腾杨淩个欲死欲仙。甚至折腾废了,只留口活气也不难。
但是杨淩有勇力。不仅李大户的十三太保不行,三好会出头也不行,衙役出头就好使了?
这可不是朝廷控制力强,百姓生死一念之间的时候。现在山寨会门林立,万一把杨淩这样的逼急了,来个血洗李家,然后抬屁.股走人,跑哪山寨入伙去了,李家哭都没地方哭去。真以为朝廷会为李家发兵攻打某个山寨?人间有你残梦未醒吧?
但是李家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认怂了,不仅李大户脸挂不住,他李大彪脸面也不好看。
最近杨博文就渐腰杆硬,不就是因为杨家这小子收拾了李家没事吗?开了这个头,李家以后还怎么在新襄立足?
怎么办?
李大户咬牙切齿道:“不行我就状告杨九,不履行契约,没把杨燕送到我李家。”
李大彪皱眉道:“哥呀,你就别哪壶不开提哪壶了。这就一买卖合同,杨家不愿意送女儿过去,大不了赔你十两八两银子,这状可告不得。再说,现在杨九把女儿送给你,你有胆子要吗?杨九有这么个混啦吧唧的儿子,你就该躲远点儿。怎么还往前凑?”
买卖合同属于民事纠纷,哪怕是金额巨大,一般也上升不到刑事责任。李大户这主意折腾小门小户的穷百姓可以,折腾杨淩就不够看。
就算杨淩没钱,李大彪相信:杨博文那老家伙也会分分钟送钱过来买好杨淩。
李大户十分沮丧:“咱李家威风几十年,难道这事就这么忍了?”
杨大彪道:“这也不是。不如这样:咱自己不要出面,让那些受伤武师出面,状告杨淩恶意殴人重伤。”
李大户摇头道:“杨淩当时和他们立了生死文书,你也看了,约定是伤是死各安天命,这能告哪去?”
李大彪摇头道:“这你就差了。歪打官司邪告状,那些武师就说自己一时糊涂,现在没钱治伤,要求杨淩赔偿医药费。”
李大户道:“这也说不过去啊,能立案吗?”
李大彪道:“斗殴致人重伤,立案不立案还不是我一句话?私定生死文书本就不合法。”
李大户懂了,心下大喜。
按理,司法案件立案不立案权利属于县令,可实际上,县令除非吃撑了,或者是极其重大案件,否则是不会亲自过问打架斗殴这些鸡毛蒜皮的杂事。
后世影视剧里丢一头猪县令就亲自审案,那是不可能的。
普通打架斗殴、偷猪丢羊,都是班头直接办结。大些的案子,县尉会出面。除非是人命关天的一些案子,县令才会亲自审理。
李大彪的意思就是把案子做成普通赔偿纠纷,这样他也就能亲自插手,好好的难为一下杨淩逼他服软,让他认清李家不是他一个草民惹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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