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班学生在家长同意并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可以携带并使用手机,且无需上交,但在课堂上不得使用,晚上睡觉时不得使用,但凡发现在上课期间、晚睡期间使用手机将由教导处直接扣留并与家长做交流沟通,原则上发现一块扣留一块,在学期结束后统一返还。
谷</span> 其他电子产品,智能手表、平板、电脑等视同手机适应本规则。
(2)学生是否可以早恋
对教育班学生早恋行为不支持不鼓励不绝对禁止,但绝对禁止将恋情公开化、实际化(搂搂抱抱牵手亲吻),发现学生出现早恋行为将有班主任、心理老师分别进行做思想工作和心理辅导,双方学生确定要恋爱的情况下,需签订协议保证学习成绩以及不做出出格和影响他人的行为,由教导处登记入册,重点监督关照,在学生违背协议的情况下将由学校采用一切手段进行限制和“考验”(考验政策继承之前章节提到的措施),争取做到“无害化”处理;
教学班学生可以恋爱,但需要双方学生主动向教导处申请,不申请被发现做严重违纪违规处理,申请后先由心理辅导老师对男女双方分别进行心理辅导工作,心理辅导结束后双方学生仍然确定要恋爱的情况下,将由家长沟通员通知双方父母,在双方父母同意并签订协议的情况下,教导处将对申请恋爱的学生登记入册。
教学班学生申请恋爱后,仍不允许在校园内发生公开的情侣行为,杜绝产生不良影响,更严禁在学校出现出格行为;
教学班学生分手时同样需要向教导处提出分手申请,在男女双方学生都同意分手后,在“分手告知书”上签字,由心理辅导老师做进行“失恋创伤心理辅导”工作,然后通知双方父母,由双方父母在“分手告知书”签字并同意协议的情况下,两位同学进行和平分手。
若在分手申请过程中,存在一方想要分手一方不愿意分手的情况下,将先由两位心理辅导老师分别对两位学生分别进行心理辅导,然后告知双方父母,由双方父母协商解决。
原则上,分手申请通过后,有三个月的冷静期和恋爱禁止期,三个月内双方复合参照恋爱申请程序,三个月双方不得提交与其他人的恋爱申请。
学生恋爱登记入册后,若因一方存在移情别恋、出轨等过错行为时进行分手时,应由双方父母知晓,且应由“第三方”学生知晓,心理辅导老师要对“第三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若过错方和“第三方”执意恋爱,应通知双方父母,并将事情所有经过告知“第三方”学生父母。
教学班学生禁止与教育班学生恋爱,若双方学生执意要恋爱,需双方父母同意,然后同时转入教育班或同时转入教学班。
华兴中学学生恋爱规则,只适用于以男女为双方的恋爱,不允许存在其他情况,其他情况华兴中学不支持并表示严肃反对,但予以理解,并愿意提供专业的、保密的心理辅导老师进行全程的心理辅导,直至从华兴中学毕业。
(3)
教学班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学校的各种补助(例如困难生补贴等),也不享受华兴中学在经济上的惠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