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不擅长把心里的事说出来。习惯了自己消化,我不是家里最大的也不是最小的,老二低不成高不就总容易被家庭忽视。”
这个烦恼几乎是所有家庭里老二的烦恼了,他说的时候却轻轻一笑,自嘲着却也无力改变,毕竟他投胎这套业务不太熟练。
黑色是隐藏的颜色,也是狂野大胆的颜色,唐笑芙的手摸索着轻轻的握住了李书逸的手。
可她不敢全部握住,只敢握着一根小指头,小心翼翼的以这种方式给他传递能量,让他放下警惕的心“没关系,我只有你一个好朋友。我一直在这听你说。”
深呼吸,撕开害羞的保护膜,小拇指处传来的温暖让李书逸已然热泪盈眶,这个三十岁的男孩,尽力憋住哭腔第一次对她人诉说心中的烦恼“签了公司之后,我发现我一上舞台就会紧张,心里忐忑,嗓子发紧,总不能尽善尽美。我承认我畏惧舞台,恐惧观众,虽然一直在努力适应却好像劳而无功,公司老板提议让我组乐队,可乐队是一个团队,有人会束缚你的想法,你需要去磨合需要去沟通,我怕那样做出来就不是我真正想做的乐队......可我自己又无法站上舞台,组乐队当然也有好处,我可以得到更多演出的机会,也可以更进一步磨练自己,但我还是不想。糖糖,你觉得我应该怎么样?”
“我只是个小孩子哈,我说的你不一定要听,就是给你一个建议。我觉得不如试试吧。你并不是畏惧舞台,你是热爱舞台的,越是在意越会紧张,你只是怕你的表现配不上身后的荣耀。小时候干坏事的时候都喜欢跟一群小伙伴一起动手,被发现了逃跑都跑的的更有劲。乐队不也是这样么?舞台大么大,只站着你一个人难免会害怕会畏惧,可有了乐队,身后有了朋友,舞台被填满了,没有那么空档了,是不是就不会害怕了?”
对于自己的答案,唐笑芙也不是很敢肯定对错,只是老老实实的说出自己的想法。
不知能不能帮到李书逸,但她也只能做到这样。
“这个乐队以前的主唱不干了,贝斯手和鼓手做过两三年的幕后,他们向往舞台才会寻找机会决定复出,我怕我这个初出茅庐的臭小子肩负不起他们的梦想,到时候砸坏了老乐队以前积累下来的名声可就不好了。”
心中的顾虑越多,做事越会束手束脚,这就是成年人的烦恼。
年少轻狂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求稳才是他们的生活主张。
因为只要不去冒险就不会犯错。
“你记得我以前跟你说过。你的眼睛特别美,就你自己不知道!这句话么?李哥哥,你的声音很好听,你的创作也特别能引起共鸣。学习的时候,当老师的时候你特别自信,为什么唱歌的时候站在舞台上的时候你就不能更自信一点?站上舞台就像期末考试,你可不能怯场呀。”
“我只是怕,辜负别人,若是跟着乐队表演我还是坑坑巴巴的怎么办?若是我唱的差强人意被人嫌弃怎么办?若是......”
脆弱,不安,这些都是她不认识的李书逸,可这些情绪确是一个活人应当拥有的,由这些复杂情绪组成的人,才是真正活着的人。
没有人能永远平静,他们只是太善于隐藏情绪。
“你不加入他们的乐队,他们就只能继续做幕后。你若是加入,就是第二次链接他们和舞台,也许你们合作的时间很短,但是能快乐一阵子就是一阵子,留下好的回忆总比从未开始过要好。”
绚烂的灯光,震撼的音响,欢快涌动的人群,舞台有多美好,他知道,乐队的人回回味他懂得。
他们已经冒着风险接受新的主唱,他还有什么可犹豫的?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起码对于他是绝对的好事,即使失败了,也没什么可失去的,若是不尝试,以后必然会后悔“好的,我会试试的。我怎么这么笨这么简而易懂的事情都想不通,还要唐老师给我补课。”
严峻不安从他的脸上慢慢退去,轻松的笑容又回到了李书逸脸上,他又变成了那个风轻云淡的李书逸。
唐笑芙也觉得好笑,手里还轻轻握着他的小拇指倔强的不想松开,语气里充满了宠溺,看来不仅仅是李书逸惯着她,她也惯着李书逸的“你通晓地球到最底层的广袤空间,却在地面到骨头之间迷失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