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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锋戾 > 第一卷 江湖·春秋 第十四章 他乡遇故人

第一卷 江湖·春秋 第十四章 他乡遇故人

    大漠以西便不再是黄沙,而是万里荒芜的黄土高原,此地流淌着凡人的起源河流,大燕的母亲黄河,据典司地理勘察,黄河之水之所以那么浑浊,里头便是掺了此地的黄泥。

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活法,譬如狄云枫的老家蜀地那点儿,开门便是山,赶集就得上飞梁爬蜀道,不是一般人的脚力还真不行。

黄土高坡的走势自然也高,不过少去乱岗怪石走起来也还方便,莫看此地荒芜,人烟却不少,老乡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生活虽苦却乐在其中。

泱泱乱世,朝政不顺,江湖不稳。哪儿的百姓不受苦?

狄云枫今儿换了身行头,内穿布溜白马褂,外披一件玄青素衣,绑腿束腰。脚下一双旧靴子,牛皮造的耐磨又不破。西北的刀客大致都是这身行头,他管这叫入乡随俗。

可旁人看狄云枫却怎么也不认他是西北的“乡俗”人,他戴斗笠,裹围巾,最显眼的还是他背着的刀。在人们的眼中,他这类人有许多称呼,好听些的就叫“侠客”“浪子”,难听些便叫的“跑江湖”“矮骡子”甚至叫“乞丐”也有人。

西北是个民俗民风十分浓郁的地方,这里见山就有山匪,平原则有马帮,不论镇上乃至乡里村里,多多少少都有几个恶霸。这里官匪一家,当官的只要不捅出什么大娄子,上边儿眼睁一只闭一只,也不会来追究。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此地要比西部其他地方更黑暗更荒唐,连朝廷都给此处赐了个“响当当的名号”——叫做它“无法地带”。

无法地带,杀人不犯法,抢劫也不犯法,实属于江湖人士的天堂。会来这里的“矮骡子”多是中原犯了人命逃来的。

贼匪骗盗,龙蛇混杂。

狄云枫一路追踪狼王至此,历时一月之久,途中还手刃了不少狼崽喽啰,但狼王十分精明,在邪龙死后不停地迁徙,从北疆沙漠到黄土高坡,混迹于人群市井间,还在青楼里寻花问柳。它想用人气掩盖自身的妖气,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它身上的狼骚.味儿!并且来找他的不是慕雪依,而是狄云枫这个凡人。

狄云枫在一处风蚀残年的木梆下站着,抬头打量着破烂门后头的地界,就是这个镇子,名曰:“金鸡镇”

金鸡镇上多是养鸡大户,大致是因此得名。

狼是喜欢吃鸡的,就是变作妖也改不了天生的习性,就好比狄云枫喜欢喝酒。

狄云枫终于敢在一家馆子消遣酒肉,酒再贵他也要喝,而肉则是一桌子鸡,烧鸡,烤鸡,酱鸡柳,剁椒鸡杂……这里的鸡肉就好比其他地方的白菜,他干嘛吃不起?

一大桌酒菜竟被他吃得一干二净,结算之时也才要了一两银子。他满意地拍了拍肚子,正要离去,可这时却有人拉过他,行话道:“兄弟,做不做生意?”

出来跑江湖的自然晓得所谓“生意”何意,狄云枫想:苟老道还不知死活,上个月工钱也没结,自己手头的银子也不多,来年还得替海生补贴家人……若是有生意上门,再怎么也要听听看不是?

拉人喊话的是个篷面老头儿,大布褂子酒糟鼻,倒是笑容随和又真切。这类人在江湖中俗称“猎头”,就像是青楼里的“鸡公”一样,拉人入伙儿,介绍买卖从中捞油水的。

生意人就是生意人,老头儿观其颜色便笑得狄云枫有兴趣,便拉过一旁坐下,轻声道:“好活儿,办好了五十两银子,包食宿!”

五十两是高价,行里人都晓得这个价的意义,不仅是好活儿,还是大活儿,卖命的活儿!狄云枫现在自我感觉良好,妖他都能杀,还有别怕的事儿?便道:“说说看。”

原来在镇尾有个姓金的养鸡大户,人称“金三爷”,家里三代都以养鸡为生。生意是越做越大,但近期却不知招惹了那路神仙,鸡场里的鸡一夜就要舍上十几只,开始认为是黄鼠狼作怪,只差一伙工人守夜,不料工人夜没守住,丢了三条命,还疯了一个。那疯子便喊是妖怪,是妖怪。流言传开后镇子上的人都说是黄大仙偷的鸡,金三爷也只能暂停养殖,这不,请仙长又请杀手的,帮忙除妖呢。

方才那老头儿姓胡,当“猎头”自称三十年,十里八乡都叫他“胡老大”,临走是他还拍着胸膛抛下十两银子说:“我这人就是靠诚信吃饭,兄弟愿意来卖命,我自然要好生招待,这些钱五两是定金,另外五两便送老弟找婆娘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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