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创作到今天,已经107天了,也写了24万字。
我自认为写的不是很好,但是有人喜欢我的书我就很开心,那种被人支持鼓励的感觉真的很棒。
说实话,在写了十几章的时候我就想太监了。
一开始写书也只是突发奇想,在起点下了个作家助手就开始码了,没有大纲,没有后续的剧情想法,我仅仅只是因为兴趣而已。
想弃书的时候,受到了书友的鼓励,又有了写作的动力,感觉这样也挺好的。
后来我发现,每天没事做的时候码码字,看看书评,再看着自己书的数据不断的上涨,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我也很开心,那证明了我不是在唱独角戏。
后来我发现,码字已经成了自己的习惯。
哪怕我很懒,每天空闲的时候也会抽出来码字,说实话,有的时候真心不想码字,后来想想断更不好,就坚持码下来了。
有的人说我很水,我不知道水的定义是什么,我应该只是剧情推进比较慢而已,我只是想把我自己想的,真实的,漫威里的萌王写好而已。
本人没看过萌王原著小说,所有的一切了解,都是从动漫漫画里了解的,或者是去百度的,有的考究党就不要说了,一会这个不对,一会那个不对。
还有漫威也是,我只是刷了全部的电影和上网百度了一点资料,就连时间线也是查的,所以有的时候就不要说这个不符合漫威那个不符合漫威。
我也没说这是漫威电影宇宙啊,我只是把我看的漫威电影,和我自己喜欢的东西加进去了而已。
107天了,也到了上架的时候,有兴趣的可以来支持一下。
致敬我最爱的漫威和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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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另外,群里禁止作妖,这个QQ,是我在上小学的时候就申请的了,一直用到现在,这个书友群,也是自己创建的第一个群,也是最认真的群,不希望有人破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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