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李鹿声音越来越大,到最后已是声如洪钟,双目有神,人愈发精神起来。
看来不用再给他打气了。
“枢兄,怎么看起来有气无力的,还能动吗?”
李鹿歪着脑袋调侃赵枢,赵枢笑着走上前伸手捏住李鹿的胳膊。
“嘶……嗷……疼疼疼……”
“哈哈哈……”
赵枢松开手,李鹿还是继续哇哇大叫,运动过度导致的乳酸堆积让他浑身酸痛,方才还踌躇满志的少年转眼间就瘫在软椅上扭来扭去吱呀怪叫。
“别叫了,你在这扭也没用,去洗个澡活动一下。”
“动不了了……”李鹿又蔫在软椅上。
“刚才不是挺有志气的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你这才砍了一天树就累成这样,能承担什么大任?”
“也许我天生就不是做大事的材料……”
“我看也是,不如我花点钱托关系送你进太学吧,以后当个文官也能帮衬我的生意。”
李鹿闻言立马爬起来,一步三晃地跑到二楼烧洗澡水。
赵枢无奈摇头,李鹿对当官有种莫名的抵抗心理,他认识李鹿这么多年,知道原来他只是不想读死书变成迂腐的老夫子而已,远远没有到现在连听都听不得的地步,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赵枢对北方局势的预测吓到了李鹿,让他认为形势很不乐观,在京城待着当官没前途。
也好,要是李鹿真跑回书院,赵枢可真算得上断一臂膀,现在书院暂时算是离不开他了。
随后的十天赵枢一直在给二十个孩子军训,他们熟悉流程后,每人另带五个人,在赵枢的监督下,慢慢给年龄较大的孩子普及队列养成。
程序也很简单,每天早上六点从半山腰的宿舍下山集合,列队齐步走上山,集体砍树,然后回学校上课,正好耽误一节课的时间,也算是给李鹿减负了。
赵枢花了二十天的时间监督这群孩子军训,步子已经比他前世大学半个月军训走的还整齐,土工作业配合也越来越默契,不到一个月时间已经在山顶开辟了一个方圆五丈的小广场。
“如果让他们这么干两三年,恐怕整个山头都得秃了。”
李鹿对他们的工作进度也很惊讶。
“别,砍那么多树干什么?在山顶开辟一个蹴鞠场够活动就行了。”
作为一个现代人,赵枢从心底反对滥砍滥伐,再说现在又不是对木材有很大的需求,还是保持绿化为好。
“等蹴鞠场开辟好了,就让他们去敲石头,再从水泥作坊拿些水泥,在山上修路。”
“你可真把他们当童工用了……”
“这是怎么说的?我又没让他们没日没夜地干,这可是一举多得,既可以提高组织度,顺便还修了路,又能让他们多几门手艺,何乐而不为?”
“道理倒是这个道理,但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你是想不到一群孩子也能干大事,这才哪到哪?以后他们可是能改变整个天下的。”
“不是,我相信他们可以干成大事……啊~我想到了,你竟然没有让他们把砍的树拿出去卖,也没让周围的村民花钱雇他们修路,这可让我很吃惊啊。”
……
“我没想把他们当童工,这些劳动成果只是训练顺带的成果罢了。”
“啧啧啧,把他们组成施工队岂不是更好,既可以训练,又可以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