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自己父亲说的那一番话还萦绕在沈初的耳边,因此他并不想太过得罪白凡。
“好久不见啊白凡。”
沈初笑着打了个招呼,中规中矩。
“好久不见。”
白凡也笑道。
“沈少,你干嘛对这小子和颜悦色的?他可是抢了你的风头啊。”
周沫不解,小声问道。
“风不风头的重要吗?大家都是同学,你的觉悟应该高一点。”
沈初语重心长说道,这话说的他自己都不信,如果不是自己父亲的话,他肯定不会对白凡这么客气。
然而周沫却信了沈初的鬼话,他突然觉得沈少更有魅力了。
白凡一群人在说说笑笑的时候,一辆跑车嚣张的停在了饭店门口,然后一个穿着白色西服的年轻人从车上下来了。
这个年轻人手里还拿着一捧白玫瑰,那副墨镜快把半边脸都遮住了,然后径直朝着人群走了过来。
“这货谁啊?”
“看起来挺嚣张的。”
“你看走路那姿势,流里流气的,一看就是个欠打的货。”
人群一阵议论纷纷。
但这个年轻人并没有理会这些议论声,他走到了杨玲面前,把墨镜摘下,露出了那张普通的脸,笑道:“玲玲,送你的。”
杨玲没有伸手去接这捧白玫瑰,她眉头微蹙:“胡韬,你怎么来了?”
胡韬笑道:“伯父伯母邀请我家,我当然要一起来,知道白玫瑰的花语是什么吗?是我足以与你相配,所以,花收下吧。”
“我不喜欢。”
杨玲没有去接。
“不喜欢?行,那就不要了。”
胡韬看了一眼人群,指着白凡道:“那个谁,帮我丢一下花,五百块。”
人群里,就白凡穿的最为随意普通,所以胡韬一眼就相中了他,他相信没有一个穷学生会拒绝这唾手可得的五百块。
“这位兄弟挺有钱的啊。”
白凡嘴角勾起。
“钱这东西嘛,数字而已。”
胡韬摆了摆手,一副很大气的样子。
“既然兄弟这么有钱,五十万,就当交个朋友了。”
白凡笑道。
胡韬一噎:“五十万?你他妈怎么不去抢?”
“反正钱对于你来说只是一堆数字,五百跟五十万应该也差不多吧,莫非,你出不起这个价?”
白凡脸上带着疑惑。
周围的人都一副看好戏的样子,谁不知道白凡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这个装逼男今天是踢到铁板上了。
“你当我傻逼啊?丢个东西你收我五十万,老子自己丢。”
胡韬虽然装逼,但是并不想当傻逼,因此他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