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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谁占谁便宜

林榛正在想着如何措辞,腰间陡然传来一阵疼痛。

他龇牙咧嘴地转过头,发现祝初瑶正瞪大水汪汪的眼睛,一言不发的盯着他。

虽然没谈过恋爱,但林榛也不是个笨瓜,怔了片刻之后,立刻反应过来,心中暗道一声糟糕。

他忘了自己已经是成婚之人,现在被姑娘们团团围住问东问西,自家娘子心中自然不是滋味。

这时,背后忽然传来一道声音。

“林公子。”洛芷将一块盖着红布的托盘端了过来,轻声道:“既然那人未曾露面,这彩头也当属公子,还请公子不要推辞。”

林榛转过身,大大咧咧地收下银子。

不管是《秋夕》还是《鹊桥仙》,都出自他手,这一百两无论如何都属于他,有什么好推辞的。

林榛包好银子,又摸了摸怀中的黄金,脸上露出灿烂的笑意。

要是天天有这种好事该有多好,抄些诗词就能赚到一百两,他能一直抄到退休的那天。

当然这个想法有些不太实际,和“炒房兴邦,实业误国”的后世不同,在这个时代,老老实实的做些实业,屯些地开几家店铺要靠谱很多。

“多谢洛姑娘。”林榛微微一礼,接着说道:“天色已晚,我们也该回去了。”

洛芷微微一怔,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问道:“不等诗会结束再走?”

“不了,家中还有些事情,告辞了。”

林榛哪里还敢多呆,既然银子已经到手,那就赶紧回家,后背被佳人盯得浑身发毛,再不回家就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得去了。

“不止下一次诗会,林公子能否与那位公子一同参加?”方松韵面带笑意,走到林榛身前。

乞巧已过,秋天的诗会众多,往后去还会有中秋等各种大型诗会,今日结识林榛之后,他心中也有一分和他结交的想法。

“算了,我就不去了,至于那位公子......”林榛笑了笑,抱拳说道:“那位公子应该也不会去参加,在下先行一步,告辞了。”

众人脸上都露出失望的神情,三分为林公子,七分为了《鹊桥仙》的作者。

方松韵愣在原地,看着林榛走远的背影,叹了口气:“林公子行事真是与他人不同,我等苦苦期盼的诗会在他眼中竟然不值一提,并不在意那些虚名,今日诗魁也坦然放弃,松韵自愧不如。”

洛芷站在不远处,同样微微一叹:“不知道何时才能知道那后半阙《鹊桥仙》。”

......

清晨同二狗一起出门,此时往家走去,已是黑夜。

路边青黄二色混杂,偶尔秋风吹过,带起哗哗响声。

祝初瑶缓缓地走在路上,怔怔地望着面前的黑暗,一言不发,目光失去了寻常的神采。

几根枯草被秋风扫起,她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在愣神的时候,忽然从背后传来一阵温暖,一件气息熟悉的长衫将她包裹起来。

“我不要!”祝初瑶嘟囔着嘴,挣扎着想把长衫甩下去,却被一双修长有力的手按住了。

林榛从身后走到身旁,看着她,说道:“鼻子和眼睛都冻红了,还说不要。”

祝初瑶将头偏到一边,说道:“不要你管。”

“那我先走了?”

“你走吧!”声音虽然倔强,但却带着一丝颤抖。

片刻过后,祝初瑶悄悄转过头,只能看见一片漆黑,哪还有人影,顿时慌了神,声音中多了一丝哭腔:“喂......”

“你在哪?”

“不要丢下我一个人......“

眼眶中的水光在月色下晶莹透亮,她站在原地,害怕的蹲了下去。

“到底要不要我管嘛。”

耳后忽然传来熟悉的温柔声音。

林榛走到她面前蹲下,面色歉疚地看着她,认真说道:“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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