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员愣了一下,顺着林启风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才反应过来,笑着道:“当然可以,这是索尼公司生产的个人随身音乐播放器,叫walkman。”
营业员边说边拿出随身听递给林启风,接着介绍道:“与传统录音机相比,Walkman体积减小很多,功能上却毫不逊色,音质更加出色,是一款真正的便携式音乐播放器。”
林启风摆弄着随身听,铝制的外壳,入手有点冰凉,手感不错,打开盖子,摁下开关,看着带轮缓缓转动,心里越看越喜欢,这要是在配个耳机,走起路来摇头晃脑的,简直是种享受,忍不住问道:“这个多少钱?”
“1300元,先生。”营业员回道。
林启风有点咂舌,这么个小东西就要一千多,放到内地,顶的上绝大部分人好几年的工资了,太奢侈,好在他是个土豪,不在意这些,道:“给我装起来,我要了。”
“好的。”营业员笑着说一句,麻利的装了起来。
付过钱,接过随身听,林启风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这东西要是能找人山寨出来,以目前内地半截砖似的录音机都能当宝的情况,应该很有市场前景吧。
只要价格降低点,应该是门好生意,可惜他不认识这方面的人,有点遗憾,林启风摇摇头,抬眼就见胡同红着脸站在旁边,眼神空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奇怪道:“发生什么事了?怎么这幅表情?”
胡同像是没听到,还在发愣,林启风又把目光投向胡庆,后者摇摇头:“不知道啊,刚才还好好的。”
抬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胡同这才反应过来,收回心神道:“怎么了?”
林启风撇撇嘴,现在倒换成他被问了,感觉胡同有点怪,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心里忍不住想,难道是中邪了?
想不出答案,随口说了句没事,接着逛了起来。
胡庆赶紧跟上,胡同犹豫一下,向身后看了一眼,刚才那种感觉是他过去二十多年从未体会过得,无法形容但又记忆深刻。
眼看前面两人越走越远,胡同收回目光,快步跟了上去。
逛到七点多,林启风感觉有点累,肚子也开始造反,再看看另外两人,同样一脸疲惫,意兴阑珊的样子,开口道:“走吧,先去找个地方吃点饭,然后再找家宾馆好好休息一下。”
说完四处张望一下,看到家餐厅,径直走了过去。
一顿饭吃完,天已经完全黑了,窗外霓虹闪烁,灯火通明,丝毫不受夜幕降临的影响,路上行人如织,感觉比白天更加热闹。
胡庆趴在窗户边,惊讶的看着窗外的一切,不可思议道:“这真的是晚上吗,怎么感觉比白天更有魅力。”
林启风笑笑道:“这算什么,待会带你们上楼顶看看,27层楼,近一百米高,可以俯瞰整个港岛,吹着风,看着景,感觉整个香江都在脚下,那才叫魅力。”
胡庆一脸向往,胡同也有点意动,饭都吃的差不多了,林启风干脆直接起身道:“走吧,带你们去开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