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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裸猿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在我们的世界中,自七百万年前至今有十七种主要人族,四十余支亚种人族,多数已经灭绝,人属中留下来唯一一支,就是智人。

智人祖先包括其同属人族的物种特性有非常明显的殖民倾向,人不同于其他动物,在百年之内可以利用动物皮毛和自然火源跨过三带地区,进行种族大跃迁。

人的耐力是自然界中罕有的,这托福于褪去大部分毛发的发达汗腺和整套散热系统。

人对于生态食物链来说是顶级掠食者,在一个稳定的生态环境中,当人属人族作为外来物种入侵,只需要一万年的时间,本地的生物将会灭绝百分之八十五左右——因为它们的繁殖效率远远赶不上人族的繁殖效率与捕猎效率。

综上所述。

就是朱莉大小姐目前在北地尼福尔海姆遇见的主要问题。

尼福尔海姆的主要领土临近北极,地貌多山,不像列侬国土那样平整,列侬来的耐寒种高粱大麦大豆也难以在这片冻土上生存。

这里的居民大多是西北土著,皮肤白得像没有血一样,头发的颜色也是白色,而眼睛则常年保持充血的暗红色。

这种白化病的体征,与尼福尔海姆人祖先的生活环境和习惯有关,我们为了节省字数来表达含义,暂时称他们为“裸猿”。

在西北寒带地区多山多雪的环境中,裸猿的白化病体征更有利于狩猎和藏匿,由于天生两眼的血红蛋白更加活跃,能免疫雪盲症,他们比其他人种的视力要更好。

按照幸存者偏差来讲,做不到上边所说的裸猿,基本上都被西北山区残酷的自然环境淘汰了。

而西北山区的自然物种面对裸猿时,遭遇的是另一场更为残酷的竞争。

在八百年前,唐宁大帝将裸猿土著赶到尼福尔海姆(阿兹特克语:亡者国都)。

在那之后的三百年里,山区的牦牛和斑羚羊的栖息地往南移了六百公里,因为不逃跑,就会被吃掉。

裸猿花了五百年的时间将北地的棕角马变成基础劳动力,并且把剩下四类角马亚种送上餐桌。

最后的三百年里,他们用飞石索和弓箭,还有爬树的技巧,几乎吃光了北地森林的十六种主要禽鸟,吃掉了三种爬虫蜥蜴,将一类白蚁吃到灭绝。将山区三分之一的森林吃成了戈壁滩。

他们让陆生的淡水龟重新想起如何下海游泳,让大部分北洋的贝类纷纷找回了滤食本能。让浅海地区的寒带鱼收紧鱼泡气囊,往下再潜二十米。

朱莉大小姐到达尼福尔海姆的大酋长部落时,看见的就是这么一个种族。由不同家族分支,分化成三百多个小聚落的联合酋长国。

与此同时,这位列侬皇帝钦点的尼福尔海姆女皇,面临的问题还有食物和水资源紧缺。

随行的达奇、小刀、薇薇和萱丫头此刻才明白,当初大少爷为什么会喊他们去图书馆泡着,泡在一堆生产记录和史学资料里。

这一切,北地土著的生产教育和垦荒工作,陈小伍都给他们安排的明明白白。

除了怀有身孕的萱丫头以外,其他人都忙得不可开交。来到北地的两个月里,他们光是做人口统筹工作,调令列侬皇帝的物资配给,指挥五百多个列侬工兵垦荒造路,教土著读书写字就已经占用了所有的时间。

萱丫头的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她的大腿旧伤未愈,大卫先生送给她的那颗子弹让她断了一条大腿动脉,骨头也跟着裂开。身体中的能量大多用来保持体温,还有小部分得送给腹中的胎儿,哪里有多余的营养来修补伤口?

她能保持健康,不受风邪寒病的侵扰已是万幸。

在年关的这一天,从西北驻扎地的火车站从来一封书信,也是陈小伍在半个月之前写好的家书。

它途径四个邮差的手,穿过千山万水,最后送到萱丫头手里。

萱丫头倚在大帐皮草的脂杉木梁子旁,一手捂着微微隆起的肚子,揉着耳畔的发丝,身上盖着粗糙的牛皮毯,毯子上的毛发像是针一样,屋子里还准备了一头割了臭腺的幼年狐狸用来抱着取暖。

——这已经是整个联合酋长国最好的待遇了。

可能你会问为什么不用范克里夫取暖?

因为薇薇意识到,产妇是不能接近范克里夫这种大型犬的——其实放头狐狸在身边效果也差不多,身上都有寄生虫,这算他们的知识盲区。

“亲爱的萱……”

萱丫头眯着眼,像是看见了什么人间难见的稀奇事。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朱莉大小姐同在帐篷里,听见老弟这个起手称呼,笑得满地打滚,一点三十岁的自觉都没有。

邵小萱撇撇嘴,大大方方地接着往下念。

“亲爱的萱丫头,我到东都已经过去一个月,收到你的回信时,我惊讶又欣喜,几乎要昏死过去。”

朱莉大小姐倚在弟媳身边,用手肘戳着弟媳的咯吱窝。

“喔……他知道要当爹了这么开心呀?”

萱丫头这个时候反而变得娇憨朴实,谁能想到那块冰,居然也有“开心到昏死”的时候?

……

……

事实上,陈先生是因为另一个原因而昏死的。

告别熊彼得女士之后,他的周六在餐桌前度过。

为了征服这具孱弱的身躯,他决定在安息日暴饮暴食。

他的主要食物是高热量的大豆粥和易吸收的蔗糖浆。搭配一些蔬菜和水果,从第周六的凌晨开始吃,每个小时进食使用四十五分钟,以性感炸弹的体循环新陈代谢加速为消化吸收手段,持续十五分钟。

一直吃到早上八点时,他昏死过去。

肝肾中残留的血循环毒素让他痛不欲生,身体像是吹气球一样迅速长肉。骨骼肌跟不上脂肪的激增,血管和心肺系统也支撑不了突如其来的体脂体重。

——他就这么把自己吃死了,死亡的过程非常快而迅速,只过了短短几秒钟,巴风特的神力又把他唤醒。

陈先生看着从餐桌前醒来时猛然抬头去看头顶的时钟和镜子里的自己。

他发现假死的整个只过了几秒,心中已经隐隐有了把握,而镜中自己已经长了满脸横肉,变得肥胖而臃肿,他一颗悬在喉咙的心,终于回到了肚子里。

——因为能吃胖是好事。

他还担心自己吃不胖。

这副虚弱的身体要是连吃都吃不胖了,连食物都无法改变它,那么它已经无药可医了。

他的头发驳杂凌乱,因为新陈代谢加速的缘故,已经垂到两肩,他真如芙蓉时报上的照片一样,变成了金发的普拉克肥猪。

他把伙房的大门紧紧锁上,喊阿明去放哨,紧接着要继续肉体改造。

……

……

萱丫头接着念家书。

“东都港和传闻中的一样,有很多同乡,你不必担心我的安危,好好等待孩子落地。他们对黑发人很好,对我也很好。”

朱莉将信将疑:“真的吗?以前我买来的都是二手家奴,是国都贵人家里筛出来的残次品,也不知道这个老弟嘴里有几句真话……”

萱丫头只将信件上的话转述出来。

“希望你能安康,也希望孩子能安康——不,这段要划去。我只希望你能安康,在西北,一个孩子断然是很难出生的,但母亲不能有失。毕竟孩子可以再生,你说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生产,因为它离生命太远,离死亡太近。如果……”

萱丫头突然停滞了,哽咽了。

朱莉大小姐抱上弟媳,要来抢信,弟媳不以不挠地攥着这张黄纸,不肯交给姐姐。

“给我看看!”

萱丫头:“不!我不!”

朱莉:“那你接着念呀!”

萱丫头只好照做。

“如果你身体抱恙,有旧伤克害,不如回到芙蓉城静养。我会托索尼娅老师来照顾你。我想,你刚在草原上和人斗枪,和狼搏命,又舟车劳顿跑过几百公里,离开我这个丈夫,去了北方,一刻都不得闲,没有办法好好休息。不如先回列侬住一段时间,毕竟人命关天。”

朱莉大小姐的神情也变得温柔起来。

“小萱,如果你想回去,我可以给皇帝写信。”

“不!我不回去!”萱丫头努着嘴,眼中只有倔强:“我不要回去!按芙蓉城报纸上说的,我怀的是伍德·普拉克的孩子!是个卖国贼的孽种!这个孩子要是出生了,我该怎么和他(她)交代?我又怎么和他(她)讲父亲的事?”

朱莉劝解道:“伍德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他只在乎你,人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可是我在乎啊!”萱丫头红了眼眶:“难道我就不能在乎我的宝宝了?我的爹娘不在乎我,我的养父在乎我,可惜他死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个主子,有个丈夫能关系我,我感觉到他是真心实意地爱我,可我连他的宝宝都教不好养不好,我得有多惭愧,多难过呀……”

朱莉还想劝。

但萱丫头听不进去,没等朱莉大小姐开口,萱丫头就抢走了话语权。

“你知道伍德是哪种人!他见不得是非不清黑白不分,也见不得蒙昧无知和愚蠢落后,我们的孩子要是天生地养,那也是福报,是天性,如果他(她)生下来,就有人和他(她)讲,伍德·普拉克是个罪犯,是卖国贼。我该怎么和他(她)提起父亲?提起丈夫?难道他(她)就该是个没有爹的野种?他(她)该读哪一国的课本?他(她)又会变成哪种人?”

朱莉苦口婆心地说:“那是未来的事,小萱,你担心得太多了。”

“不是你肚子里的孩子,你当然不担心!”萱丫头信誓旦旦地捂着肚子,把产前抑郁症表现得淋漓尽致:“要是姐姐你有孕,身上会掉下一个崭新的小生命,到时候你就不会说这种话了。”

朱莉索性岔开话题,要萱丫头接着念家书。

萱丫头照着书信上继续读,一开始只是单纯照本宣科的念。

“我一开始认为,这场战争只会持续两年,但我到东都时却发现自己的短视和天真。我会一一将原由解释给你听,你听了不要害怕,也不要胡思乱想。

我到这个半殖民地的从属国来,它的皇帝为了人民远离战火而自愿献身,但这个皇帝连墓碑上的名字都写不全。没几个人记得这个秘密皇帝是谁,这是个可怕的信号。

——可怕之处在于它没有健全的皇家御史系统,它的历史是可以随意篡改的。

——可怕之处在于现实发生的事情,在人民群众听来,由大字报纸和广播说出去的故事,都会变得面目全非。

——可怕之处在于财富能决定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财富转化为权势,而权势能把普通人送上战场。

——最可怕的地方,是根植在森莱斯国民思想中的迷信。

我和阿明进了军队之后,军营里有斋戒节和酒会,每次斋戒时兵士都得戒除脂肪和油盐,第二天的拉练特训时,他们连枪都握不稳。

在宗教集会所的酒宴上,阿明先生都会替我挡酒,不是他喜欢喝酒,而是他害怕酒里有毒。他真是个可爱又可敬的人。

军队对亚蒙神灵都如此尊敬,何况是民众呢?

如果有心怀不轨的人利用这种迷信,用神灵的诏令调动军民左右人心,那么这就是最可怕的战争形态。

它与利益无关,哪怕战事双方疼了死了都没用,只有那个迷信的根源抹除了,才会停战。

你可能会问,世上真的有这种狂人存在吗?

事实上,是有的。

我来东都见到了一位同乡,在星界的同乡。

这个同乡待我不薄,是个女人,已经八十六岁了。

按照千百万年前人属竞争灭宗灭族的做法,我本该是她的竞争对手,因为我俩都不属于这个时代,拥有超前的视角和思维,在你们眼里,是顶级掠食者。

我应该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我的存在会威胁到她子嗣后代在这片土地上的霸权。

可是她没有杀我,反倒想要招揽我。

她是东都乃至整个西大陆最大的奴隶商,把你变成奴隶,变成土匪的元凶。

我无法答应她的招揽。

而她,就是一位善用信仰敛财的狂人。

她把民众当畜牲,把奴隶当工具,把金钱当武器,把权势当衣服。然后用亚蒙神祇给自己裹上了一套华丽的光环。

如果这样的人多上几个,我假想中的战争将会持续数十年乃至百年。

教会的棺木加工厂和军火库的子弹流水线是他们的生意。

港口送来的奴隶和购买血肉的赎罪券是他们的商品。

一本本亚蒙神恩经书,只要改动几个章节,修改几次文献,变成典故和神话的洗脑,就能成为战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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