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真从医馆出来,去了刚刚的布行,也去订做衣裳,顺便从登记簿上瞄了眼刚刚取衣裳的是何人,不是顺便,是专门去查看登记簿的。
登记簿上记着时间,姓名,没写地址,姓名那行写着“吴氏”。真是谨慎,什么信息都没留下,看来此人不简单。
他想起跟踪她的人去的是万花楼,抱着试试的心态,贺真也去万花楼。
运气不错,进去转了一圈,就看见那个人的背影,旁边是一个女子,两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那女子就下楼出门。
哈,运气是真的好!那女子刚出去,他正欲动身,就看见一楼角落里有个人跟着出去。
他心道:“这都什么啊,跟踪?被跟踪?全被我撞见,这什么运气!”
感觉没啥大意思,他只是对那个人好奇,有一种特殊的感觉而已,不想搅入别人的是是非非。这样一想,就走出万花楼,直接返回自己的住处。
贺真回到客栈,在柜台要了一坛酒,就上楼回房。
他一边喝酒,一边回想往事,想着喝,喝着想,没多久就感觉脑子乱糟糟的。
那年,他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喜欢的人跳下断崖,却没来得及救回她。
她是个明媚又如风一样的女子,善良、聪慧。鹅蛋脸,柳叶眉,眉眼如画,笑若夏花;动若脱兔,静也若冬风,蹦跶的比男孩子都厉害,她的祖母也很是无奈。
她不是贺伦达部落的人,却从小就生活在贺伦达部落,她每天都在马背上过活,跟部落的人赛马、打架,不服输,输了也不气馁,就是打不死、也不要命的那种人。
部落的女子渐渐地都变得跟她一样,打架、赛马、摔跤,样样行,那时部落的人都说她嫁不出去,有一个男孩在一边不远的地方守护她,在心里说:“嫁不出去最好!”
他想到这些的时候,忍不住又灌自己一大口酒。
再大些的时候,就常常看不到她,听阿爸说她回家了,她的家里有个王宫,果然,她是个公主。那时候他就在心里发誓,一定要成为最厉害的勇士,要保护公主。
慢慢的,看见的次数就少了,她不再与部落的人摔跤、打架。阿妈说她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姑娘,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跟男孩子混为一团。所以与她的距离越来越远,他觉得到最后连他是谁她都不记得。
但是他不会忘,永远不会忘,那个小女孩跟自己一起在蓝天白云下、策马奔腾的时光和样子,他会记得一辈子。
哪怕她真的不记得自己是谁,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自己记得她就好,不需要她也记得。
后来会长达数月不见,见也是远远的望一眼,那时候她的祖父还是部落的王,身份尊贵,平民无法靠近。她穿着漂亮的裙子,梳着好看的头发,变的跟以前不一样了,但是她那明媚的笑脸没变,笑若夏花。
虽然与她逐渐成为平行的两条线,但是想保护她的心从没变过,还是要成为这草原上最强的勇士,只为保护她。
所以他逼迫自己努力,炼武的时候至少花比别人多三倍的时间练习,通读兵书,磨练阵法。徒步在草原上与马赛跑,练速度;寒冬在冰河里憋气,练忍耐力;太阳升起之前推着巨石上山顶,练臂力......
逼着自己变强大,让自己有资格站在她身旁,只为保护她。
什么都不想得到,远远的看着就好。
终于,他渐渐地变强,能打赢部落的人,能打赢隔壁临近部落的人,能靠近她的祖父,但是没怎么看见过她。
直到有一天,贺伦达部落的王对全部落的人说:“谁能帅部落精兵助北宛一臂之力、迎战大原贼人,杀敌数多者,就继位我贺伦达部落的王座!我老了,拿不动刀枪,这王座本就属于强者!”
那时整个部落都乱了,敢迎战的不少,但大多是有去无回,成为敌人刀下的一缕冤魂。
贺加德是这个部落的武士,当有去无回者越来越多,他既心痛又气愤。贺真想到他心中的那个承诺——保护公主,心急如焚,于是向阿爸觐见,提出上战场的请求。
贺加德对自己儿子的能力是知道的,老大擅挽弓飞箭,箭无虚发,百步穿杨不在话下,被称为“箭狼”;老二擅大刀长戟,是出了名的“刀狼”;小儿文武精通,虽还没几位兄长那么有名气,但是他心里清楚,那才是这草原真正的一匹狼。
狼儿子向自己提议可上战场,整个部落望下去,也属他还有迎战的勇气。一拍即合,不是奔着王座,是奔着保家护国而去的。
贺伦达部落依靠北宛生存的,北宛王后还是这部落之主的嫡女,两者关系理不清,一方有难,当鼎力支援。唇亡齿寒的典故都听过,但愿也都懂。
战争长达数月,经久不下,最后狡猾的大原人挑起王室内部纷乱,出现叛徒,废旧立新。大王和王后皆命丧于叛乱中,只有公主逃出来,凭着一股仇恨,一匹白马,一柄长剑,冲向沉沙关。
他还记得,狼烟四起,战鼓雷雷,两军对垒,悲怆又激烈。一声马鸣,悲壮的响彻云霄,一匹白马,飞踏而来,马脖子前的铃铛,响的欢快又刺耳。那铃铛声,他熟悉,在草原部落听过,在梦里听过,一听就是十载。现在都还能听见,在心里。
众将士看清来人,惊呼后是悲壮的哭泣。一袭浅色青衣,已经破乱,满是污痕,想必逃出来极其不易。长剑在手,眼神狠绝,整个人都包裹在戾气中。
他从没看见过她这个样子,不寒而栗,那一刻,他觉得好像从没认识过她,明媚不见了,夏花不开了,他痛心棘手,但是他别无他法,灭国丧家之恨已生根,会成参天大树。
众将士纷纷劝她回去,贺加德安排副手保护她。
她说,铿锵有力的说,“既来此,就没想过回去!”
贺真那时候才知道,仇恨竟然可以让人如此无畏,不过他早已知道,她就是那种不怕死、不要命的人啊!
所以自己能为她做的,就是把自己的铠甲脱下扔给她,跟她同仇敌忾,与她并肩作战。
她抓住扔过去的铠甲,望了他三秒,什么都没说,把铠甲套在自己身上,铠甲在她身上挂着,能看见大大的空隙。他想这身铠甲不合她身,以后重新做一身给她。
哪有什么以后,那以后有的只是生离死别。
他将整坛酒举起来,猛地往嘴里灌,那种呛辣到要窒息的感觉真好,比没日没夜的想念一个再也见不到的人好。
风声鼓起战旗,哀嚎,发丝朝着风的去向纷扰,他看见她充满戾气的眼睛变得哀愁,定定的望着敌军。他顺着她的视线,就看见对面那个人,褐色战马上一少年,戴着盔冒,也能看得见他泛光的眼睛,那眼神不全是敌意。
那一刻,他明白了,恨意更甚。
他看她的嘴角扯出一个幅度,那是痛苦的笑,绝望、哀伤,爱恨情仇全都在这强扯出的一丝苦笑里,最后化为一滴眼泪,被风吹落,落在风沙里。随着低头,一声嘶声裂肺的“驾”,人马如离弦的箭,一眼万里。
他是最先反应过来跟着冲过去的人,其他士兵紧着他。
他挥鞭狠抽马臀,离箭而发,他还是只看见她纤瘦的背影飞奔在狂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