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说我对刘以筠没有好感的话那肯定是自欺欺人,人总是很难对美丽的事物难以生起抗拒之心,而对于漂亮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无论刘以筠的名声在学校里边的名声有多糟糕,只要她随便找一个男生说你来做我的男朋友,百分之三十的人会立马答应,百分之三十的男生会故作不感兴趣而犹豫片刻,而后再百分之三十的男生会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这就是她的资本。
但是我是属于那剩下的百分之十,这不是我故意夸奖自己,而是一种客观的事实。
我对刘以筠有好感,但是却上升不到喜欢的程度。
我不敢说对自己能有多了解,但至少在这种事情上我有自己的决断,这也是我敢如此“大放厥词”的原因。
但是刘以筠根本不会这样做,我能看出她其实高傲得很。追她的男生有一大把,能从校门口一直排到学生宿舍,但是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她谈过恋爱的消息。
这倒不是代表我刻意关注过她,你晓得的,越是漂亮的人就越是有知名度,而越是有知名度的人就越是消息满天飞。若是刘以筠真的谈恋爱了的话,不说别的,至少在我们班的男生宿舍会炸窝。
……......
我早就说过我有时候会喜欢一个人独处,而今天这种感觉就愈加强烈。
点完名之后我等到教室里边的人差不多尽数走完了之后才堪堪从座位上站起来,绕了过了教学楼门口熙熙攘攘的大道,选择了一条略微僻静的曲折小路一个人慢慢地走。
我点上了一支烟,狠狠抽了一口。
我染上抽烟的恶习大致是我整个高中时候做的最为“出格”的一件事,到了现在,我的烟瘾其实不算小,有些时候甚至是一天能抽完一包多的烟。
要知道,我以前的那些烟龄比我长几年的朋友一包烟至少能抽两天。
一根烟在我的手里撑不了多长的时间,我看了看,左右没有垃圾桶,便随手将烟头丢在了地上,一脚踩了上去,正欲离开之时听见一个声音喊道:“没素质。”
我循着声音转过头去,看见的是一个女生。
这个女生叫做程潇,倒不是我们班上的,而是我大一参加的歌唱队里边的队员,和我是同一届的学生,与我关系还算不错,只不过我退出歌唱队之后我们就很少有联系了。
我笑了笑,“你怎么在这里?等男朋友吗?”
程潇没回答我的问题,“还不快捡起来?”
好吧,我只得弯下腰将这烟头捡起来,却不晓得该将它放在哪里。正当我犹豫之时程潇递过来一个垃圾袋,“诺,丢这里边。”
我这才看见程潇的身边放着一大堆的零食。
今天的太阳真是不错,三月的太阳晒在身上果然舒服得很。我便坐在了程潇身边的草地上,随手拿起一包薯片拆开,“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等男朋友啊!”她回道。
“真的?”我有些吃惊,站起身来拍拍屁股道:“那我得赶紧离开,要是叫你男朋友瞧见了岂不是要揍我一顿?”
“骗你的。”她就笑了,“我哪里有男朋友?有女朋友还差不多。”
我自然晓得她嘴里的“女朋友”指的是她闺蜜,却仍旧是撇撇嘴,“倒是没有想到你有这个爱好。”
“我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你这么贫?”她瞪了我一眼,随即又笑了,“诶,最近过的怎么样?”
“我?”我拿起薯片在嘴里慢慢嚼着,只不过从宿舍出来我就没有喝过水,薯片在我嘴里很难下咽,“还能怎么样?不就是那样呗。”
她很夸张地点点头,忽而又问道:“对了,当初你怎么退出了歌唱队?”
“没什么,就是大二的时候课程太多了,作业也多,没时间去参加了。”
我说了一个谎,因为“没时间”这个借口总是很耐人寻味,就像是一句谚语说的那样,“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能挤出来。”
我离开歌唱队其实有其它的原因。
“那就可惜了,你是不知道我们大二的时候来了很多学妹,个顶个的漂亮。”
我故作懊恼,“当时你们怎么不说?害得我单身到现在!你也是的,也不晓得介绍几个给我,亏我以前对你那么好,没良心。”
“我哪里能给你介绍?我自己跟她们都不熟。”
“不熟?”我有些讶异,程潇她不是那种不合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