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前的对手非常恐怖,超乎常人的身高不说,他穿的那一身血淋淋的暗红色铠甲十分瘆人。他的前胸、后背、肩甲和护肘上满满的都是三寸长的尖刺。他整个人如同一个刺球,但凡靠近一点,后果都可想而知。
“莫非那血迹不是涂装,而是实实在在的鲜血干涸后留下的印记?”众人不寒而栗。
“这是一身捕熊人的装束。猎人穿成这副模样,山里的棕熊也无可奈何。”凯斯坐在轮椅上,他是用不着上阵了。他手底下那些乌合之众也不是对手,只能躲在火炮后面。
“大哥,这种货色无需多言,我们可以乱炮轰成肉泥。”
“不行!不行!完全有背骑士精神!”小天使一听就摇头。
唯一的反对声来自于圣灵,在场除了希林以外没人能听见。希林犹豫起来。
“不会吧?你真想这么干?!”小天使急了,希林没说话。
他拼凑的这支骑士团,吸纳的多是其他团体退役的成员,老的老残的残,做生意十分在行,对付那种一盘散沙的野蛮人也不在话下,但是这种训练有素的敌人……派谁合适呢?问题萦绕在心头。
马卡洛斯咽了咽口水。他当然会感到害怕,但他是骑士团里最强、也是最傲慢的家伙,有什么理由退缩呢?这是他逞英雄的机会啊!
“团长,我……”
他还没开口,希林赶紧让他闭嘴。这家伙是教宗哀穆勒的亲儿子,老头千叮万嘱要保护好,哪轮得到他上战场。
对付特别棘手的家伙,派吸血鬼骑士肯定没问题。尤其是弗里德,无论什么狠人在他面前都逊色三分。只是他不喜欢被使唤着干这种事,冰冷的眼神已经在拒绝了。
“诸位不必为难,这种货色派我去就足够对付了!”
一筹莫展之际有人主动站出来,希林大喜过望。循着声音望过去,那人个头不大,跟希林差不多高。可他声音低沉,年纪有三十多岁,是个中年大叔!
“大人,派我吧,我能对付他!”
这人穿得土气,笑起来十分随和,一眼就能看出他的市井出身。
众人都倍感讶异。按理说骑士的块头决定了战斗力,越大个越厉害。对手那么身强力壮,可眼前这位……
“你是谁?又是谁手下的?”
“大人,我叫法贝恩,是一名见习。因为个矮,他们都叫我地鼠。”
说完他的伙伴们都笑了。
“不信你就瞧着,我可灵巧啦!围栏赛场上没人能逮得住我,那个浑身是刺的大块头也别想!我肯定能把他打得落花流水!”
吹牛说大话的人希林见得多了,他对这个小个子也没什么信心。碍于领导的身份,希林没多说什么,当即同意“地鼠”的请求。
“你有侍从吗?你穿得这么单薄,需要我们提供什么吗?”
“没事儿,不用!我就穿这个,我的兄弟陪我上去,他充当我的‘侍从’。”
骑士团大张旗鼓地迎战,气势上不能输,众人站定后齐声高喊,“帝国万岁——!”“皇帝万岁——!”随后“地鼠”在欢呼声中从人群里挤出来。
“捕熊人”等了很久。侍从搬了凳子,他坐着,有人扇风有人喂水很是惬意。一见帝国的骑士团派出这么穷酸的人,他站起来哈哈大笑。“帝国的骑士贪生怕死,竟然派低贱的下等人替自己送死!”
“别嚣张!今天杀了你,我也要荣升为真正的骑士了!”地鼠全然不在意旁人的眼光,莱默主教许诺他,只要能战胜捕熊人,当即册封他为骑士。
捕熊人微微一笑,“非得是死到临头了才知道悔悟!”说完他倒提兵器走到空地中央。
一杆六尺长的狼牙棒,上面血肉模糊看不出是木头还是铁。跟他的铠甲一样,长短不一的尖刺诉说着血腥的过往。
地鼠扭着屁股走上去,他的武器是一把短斧,长度也就两尺左右,更像是个趁手的工具。捕熊人二话不说,抡起狼牙棒横扫,地鼠吓得赶紧趴在地上躲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