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華協議記錄諒解事項
【省略】
日期:昭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签字人: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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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份补充协议:
日華秘密協議記錄
日華兩國為建設東亞新秩序,加強善鄰團結,約定令後實行下列條件:
第壹條……第五條(卖国条约字数太多!省略,下面是大多数人不知道的内容,列出来)
中國方面的行動計劃
在上海,日華雙方代表談判和平解決事變的條件,如果達成協議,梅恩平就從上海經香港到昆明。
日本政府如確實承認上述條件,由中國方面的聯系人轉達給在重慶的汪兆銘。
汪在壹兩天後與陳公博、陶希聖等幹部同誌壹起,尋找借口逃出重慶去昆明。
三、汪到達昆明以後,日本政府見機而行,公布日華和平解決事變條件。
四、汪聲明與蔣介石斷絕關系,即日乘飛機去河內,轉至香港。
五、汪到達香港以後,為建立東亞新秩序,與日本相呼應,發表收拾時局的聲明,同時,以國民黨黨員聯名名義發表反蔣聲明,並對中國國民以及國外華僑開始和平運動。
六、為響應汪的聲明,雲南軍隊首先反蔣獨立,接著,四川軍隊與之相呼應。
雲南的龍雲以及四川軍隊將領已作為同誌,有了可靠的盟約,只是因為有中央軍三個師在四川,所以先從雲南起義。
還有,廣東軍隊以及其他戰線上的軍隊,有不少也是諒解本運動的,因為受到中央軍的監視,為避免暴露計劃,應推遲起義時間。
七、日本軍隊應對上述軍事行動予以協助,為中央軍的討伐制造困難。為了盡可能地阻止中央軍的進攻,希望從貴州方面進行追擊。但需註意不使西安、梧州等陜西及廣西兩省的中央軍進入兩省境內。
第二成立新政府
在日軍未占領的雲南與四川省地區成立獨立新政府,組織新軍隊。
二、撤退部分日本軍隊,使廣西和廣東兩省成為新政府的地盤。
E、汪精衛集合其同誌,以廣東、廣西、雲南、四川四省地區,為正式成立新政府地區。
第三新政府的政策
新政府的政策明確規定為建設東亞新秩序,闡明政策,宣布日華提攜,開始在海外進行和平運動。
<bB/> 二、新政府組織五到十個師的軍隊。
三、軍事以及其他教官從日本招聘,進行東亞新秩序的教育,培養人材。
日期:昭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签字人:影佐祯昭、今井武夫;梅思平、高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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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则成顾不得自己坐都坐不稳了,立刻打电话给吕宗方!
吕宗方听到紧急求见的暗语,一刻也没有停就跑了过来。
余则成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将破译的三份电文交给了吕宗方!然后摆摆手,有气无力的说:“快!周佛嗨、陈碧君已经逃往昆明,汪精贼后天就要出逃!赶紧让两地的同志同时行动将他们抓起来!”
说罢,余则成就倒在了沙发上晕了过去。
吕宗方立刻叫来武奎元。他急匆匆地离开了。
武奎元叫来几个安保,将余则成抬到房间的床上。
余则成昏天昏地地睡了不知道多久,他醒来看到武奎元,立刻坐了起来,他第一时间问道:“现在是几号?”
武奎元心疼余则成,说:“你已经昏睡了一整天!”
余则成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是哪天睡的了。他不耐烦地大声问道:“今日是几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