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条件这么好的姑娘,她是疯了才会放过,当即给原主找了个合适的好人家。
对方名叫陈钊,父亲是工厂厂长,母亲是机关办公室的主任,而他自己则是初中毕业后去学了厨师。
陈钊原本在机关食堂上班,后来国家支持做生意,他便在父母的支持下开起了小饭店。
为了防止原主不愿意,余燕很强势的同陈钊谈判。
要求陈钊给完聘礼后,还要支持原主上学。
等原主大学毕业,再回来同陈钊结婚。
这要求在他们县城并不算过分,被原主迷得神魂颠倒的陈钊当即同意了余燕的提议。
在那个年代,能拿出一万元聘礼的当真不多。
余燕美滋滋的将钱存进了银行,而原主则被她留在了陈钊家。
只等养到二十岁,就去领结婚证。
至于上学这种事,就看她妹妹和陈钊怎么谈了。
两个月后,原主还是没能出去上大学,因为她怀孕了。
余燕一边庆幸原主终于能消停过日子,一边又有些怅然若失。
原主怀孕五个月时,陈钊的母亲亲自过来寻了余燕,让余燕将原主肚子里的女孩处理掉。
因为现在一家只能生一个,陈钊必须有个儿子。
余燕一边心疼妹妹的身体,一边又恨妹妹不争气。
同陈钊家里要了一大笔营养费,给弟弟存起来。
余燕将原主拉回家好生养了两个月,之后便将又哭又闹的原主送回了陈钊家。
五个月后,原主又怀孕了。
余燕又是同样的操作,只是这次多了些恨铁不成钢的愤怒。
之后的几年里,原主一直被余燕带着周旋于各大医院之间。
而陈钊也彻底厌恶了原主这种一碰就怀孕,怀孕就是女孩的体质。
渐渐的,陈钊不再碰原主,也不再提结婚的事。
反而是他身边的女人渐渐多了起来。
原主这些年被挫折的不轻,已经将陈钊当成了自己人生的唯一希望。
为了求陈钊不要离开自己,原主几乎做遍了一切卑微的事。
可最后的结果,却是她再一次怀孕。
陈钊对这个孩子倒是有些重视,甚至清楚说明,只要是个儿子,便会同她结婚。
谁知因为流产的次数太多,原主的这一胎依旧没能保住。
而原主失去的除了孩子,还有她的生育能力。
余燕对这个妹妹自然是心疼的,只是她的心疼终于还是止步余嘉宝这边。
余嘉宝如今已经十八了,余燕打算给余嘉宝支个铺子,将来结婚用。
于是,她再次去陈家大闹一场,成功得到一大笔赔偿,也成功让陈钊对原主彻底断了念想。
一个不能生的女人,再加上一家子以吸血为生的亲戚,他是疯了才会给自己找这么个老婆。
处理过原主后,陈钊直接和外面的一个红颜知己办了酒。
原主想破头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变成一名弃妇。
于是,她歇斯底里的去找陈钊理论,却在争执时不小心滚下楼梯摔断了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