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惊愕,只能不再回复,避免出丑。
这女人的世界,真是好麻烦。
女服务员开着收费单子,依然还上下打量余生,感觉这小伙子长得挺英俊的,肤色模样还有气质都不错,只是穿的不那么讲究,一看就是农民打扮,而且脚上穿的,就是家常松紧口布鞋。
一般的城市人,根本没有人穿家常做的,或者那种劳保用品也不会上身,而在这个英俊的年轻人身上,却是一身的土气。
她的心里暗暗感慨,其实他如果要是穿好点儿,在人群里,应该是最精神最帅最干净的那一个。
皮肤通透如雪,比女的化妆完的脸,还白还粉。那二目如电,眼眸漆黑,动一下,便如一潭湖水,幽暗清澈透着神秘。
尤其他还这么处、这么纯。
换做城市里的他这年龄,早就花红柳绿不得了,而他还什么都不懂,就像一块未开发的璞玉,浑身透着淳朴高贵。
哪个女人跟了他,真是有福气了。
就冲纯纯傻傻、为自己女人的这股子劲儿,女人跟他一辈子就值,哪怕受穷也高兴。
毕竟这个年代,钱没图上,人也没图上,日日被绿,拥有这样遭遇的吃亏女人大把抓。多数的女人,婚后就如牡蛎肚里的砂砾,千锤百炼,不过最后的结局没有变成珍珠,而是老丑穷郁闷致死。
买完了这几样,他又随便给方相宜和芳菲,买了几件不用试穿的那种文化衫,换洗的随身衣服。还给父母大哥大嫂,也捎了几件,他还不忘顺便给雪球买了几包狗粮。
反正这1万块,最后花了2千。
大兜子小兜子分开来后,统统扔进面包车。
那白雪阁的古琴声,依然不绝于耳。
想想那如鹅毛一样的仙女,余生便也不敢做过多回味。
这一路顺风,柏油路就是不一样,而且路上的人可是不少,他们不论骑摩托,电三轮,还是偶尔路过的轿车,都可以平稳在路上走,真的是很酷。不像过去,石头子满街,几十里地下来,人都给摇晃散架了。
看着大家平静的在马路上往家里赶,余生感觉很舒服,也许为这条路一掷千金,还真就做对了,毕竟让他竟然找到了,通往富裕幸福康庄大道的感觉。
还有个开着手扶拖拉机的哥们,竟然将一条腿放在了车围栏上,就这么得意。
这要是换作以往那高凹不平的土路,简直不可能,屁股先给他蹲八瓣再说!
槐花村。
余生开车没回家,先去了村里思春的家里,见她家门没锁,猜测家里应该有人,为了增加透明度,便在门口喊。
“家里有人吗?”
喊了好几遍,屋里才吱声。
只见思春笑意盈盈赶出来。
“余生兄弟,什么事?”
“就是那个野蜂蜜,我换来了钱,他拿出来了5000块,递过去。”
这把思春吓一跳。
赶紧摆着摆手,并且一只手扶住了她高耸的胸口,“吓我一跳,我什么都没做,不应该要你的钱的。”
余生坚持说,“不,你要是不告诉我地点,我怎么也不知道那里有野蜂蜜,也就得不到。”他又看了看她破旧的衣服和鞋子:“而且,你因为我,也没有拾到蘑菇。”
思春一甩肩头大辫子,贝齿咬紧唇瓣。
“可是,可是你几次三番救我脱困,这就抵消了吧,我不能要你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