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走火入魔了,还管得了什么天谴不天谴、报应不报应的?!他还洋洋得意地称这种作恶之事是为部队减负行动,人口减少了好处多,便于逃窜游击作战,又还解决了吃饭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这个该死的一举两得,恐怕在历史上绝无仅有,恐怕血腥残暴的人无有出其后者,可谓前无古人,也后无来者!我们光听说后都感到恶心,愤怒!” 金成武又一次愤怒地说道。
杜文杰接着又说:“张献忠还经常斥责下属杀人不力,骂曰:老子只需劲旅三千,便可横行天下,要这么多人做甚! 张献忠所到之处大开杀戒,男子无论老幼一律杀死,或者剥皮后剁碎制成醢酱,妇女们被兵士集体轮暴,轮暴后用刀杀死,交给厨房做成美食。”
“真是血腥残暴至极!”
“有一次,张献忠患了疟疾,他就对天许愿说,如果菩萨保佑他的病尽快好了的话,他就以‘朝天蜡烛两盘’贡奉给上天,直到他病好以后周围的人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
张献忠命令兵士,专砍女子的纤足,每个兵士必须至少进献十双小脚,那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专门搜寻女子的纤足,只要遇见女子就地先将脚砍下来。
不到两天,军营中的小脚已经堆积如山,张献忠命人将收集来的三寸小脚堆成一座山的形状,称为莲峰,他甚至偶然回头,一看自己的小妾的脚也很小,就顺便砍下来堆在莲峰顶上。”
“我考!这也忒惨无人道缺乏人性啦!连自已的老婆都不放过,狗日的真该遭天谴了!”
“嘿嘿,他才不怕遭天谴咧,他命人将这些女人的小脚架火烧毁,名为点朝天烛,至于男子,则被砍脑袋或割下男性器官,也堆在一起在太阳下暴晒。”
“男人的男性器官拿去暴晒?他想拿这玩意儿干吗?!”
“当罗卜干腌起来,当补肾佳品!”
“我考!听着都恶心!狗日的真是个无恶不作的魔鬼!”
“他已是坏事做绝的杀人恶魔了,也不在乎再多几件坏事!” 有个特战队员无可奈何地插话道。
竺一桢又接上杜文杰的话题说下去:“他曾在蜀地开科取士,取中一名姓张的状元,张状元的外表学问都很优秀,容貌长得像美女一样娇艳,张献忠对他非常宠爱,吃饭睡觉都形影不离。
“他还好男宠?变态!真是变态!”
“可是有一天,张献忠忽然对左右随从说:‘我很爱这个状元,一刻舍不得他离开,还不如杀死了他,免得整天牵肠挂肚。’于是将张状元砍成好几块,用布囊装了挂在床边。”
“这也忒不可思议啦?他这是什么好男宠的怪癖?这纯属是一个杀人狂魔的又一个借口而已!”
“紧接着,他又悬榜,诡称开科取士,召诱士子前来应考,令人在地上挖掘一个深三四丈的大坑,待这些寒窗十年的读书人来到青羊宫考场后,就被张献忠下令推进土坑活埋。”
“这些士子怎么招惹他啦?是挡了他进军的道了,还是破了他发财的梦?”
“那就是他自私残暴的阴暗心里作祟!既然这些士子不能为我大西国朝庭所用,那我张献忠也绝不会留给后来的人用!多肮脏变态扭曲的心里呵!”
“不仅如此,张献忠还创造发明了生剥皮法,就是在人皮还没有被完全剥下而人已经死去的,就拿刽子手抵死,属下的将卒还以杀人数目的多少而邀功。
若属下表现出不忍心的神情,张献忠就将他们处死,都督张君用、王明等数十人都因为杀人少而被剥皮。”
“这个千刀万剐的贼头,总有一天会遭报应的!他会不得好死!” 有个特战队员愤愤地骂道。
“是呀,当时,社会就流行这样的顺口溜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平民被杀完了,张献忠就派心腹去士兵中间窃听,士兵偶有怨言,就会全家被杀。
川中自从遭到张献忠的杀戮,城内都杂树成拱,野狗吃起人肉像虎豹那样的凶猛,在路上咬死人,不吃干净就四处乱窜,百姓大多逃往深山中,穿着草编的衣服,遍体生着长长的绒毛。
顺治三年(1646年),在四川已经赤地千里之后,张献忠向陕西进发,企图与清军争夺西安,他焚烧了成都的宫殿庐舍,率众出四川北进,沿途还想尽杀川兵,统率川兵的属下将军刘进忠听到这个消息,连夜逃跑了。当清军到达成都府时,整个成都只剩下不到二十户人了。”
“二十户人了?那还不及现在半个生产队的人口?那成都城不就全空了吗?” 金成武问道。
“岂止是空了,在川北南充一带都发生了‘虎灾’,人没啦,成群结队的老虎,便从山上肆无忌惮走下来,把老百姓作为猎物,为此死伤了不少人,老百姓由于人少,对付不了老虎们,甚至连吃人的野狗都无可奈何。” 军事专家杜文杰解释道。
“啊?!当时的四川竟然惨到那种程度?!……”
作者的话: 明天有事出差,今晚提前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