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秦博溢这个渣男抱憾终身,还变成了大反派,天天想法搅和男女主。
最后男女主把碍眼的秦家给灭了,让炮灰原配全家,死无葬身地。
明知那是个杀千刀的混蛋,可作者对他寥寥数语的描写,让宋千歌内心空落落的,她透过纸张,感受到爱而不得的痛苦。哎,也是可怜人。
然后……然后她就穿成了被大反派抛弃的炮灰原配……??
什么鬼?
第一章刚开头就要领便当,半点甜头没有,将来还要全家惨死?
“小姐?”见宋千歌不说话,新宝都急坏了,“就快天亮啦,姑爷的花轿就要来了。”
她和小姐都会点拳脚功夫,要收拾拐她们的人不难,可现在手脚都被绑着。
对,宋千歌想起了。
今天便是秦博溢十里红妆,风风光光迎娶白月光宋千歌的日子。
宋千歌的堂妹宋美美嫉妒得要命,她想假冒宋千歌上花轿,嫁给秦博溢,成为状元夫人。
于是把宋千歌迷晕了,叫上卖猪肉的里应外合,把宋千歌和丫头新宝运到山上,推下去。
想到这里,她瞳孔紧缩。
其他的事以后再考虑,眼前这个困境不解决,她会马上做起自由落体运动。
书中有提到,宋美美担心宋千歌落下山崖还死不透,便叫那卖猪肉的先把人砍个鲜血淋漓。
所以外头卖猪肉的,身上有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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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簸的马车在寂静的深山里,“喀嚓,喀嚓……”地走着。
突然,车厢内发出“砰”的一声,整个车厢向右倾倒。
车座上卖猪肉的还没能反应过来,便被倒下的马车压住了腰身,疼得他龇牙咧嘴,吱哇乱叫。
宋千歌双脚踹开了车窗,从车窗处探出个脑袋,站立起来。
卖猪肉的胖大叔看着两个人影从车厢里钻出,咬牙切齿,他大意了。
应该给特么的一人三刀,先把筋断了,让她们闹腾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