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下了战场,俊美无俦的刚硬面庞上,血迹都未曾擦干。
那是一道自眼角到笔端的伤口,是冲锋时被敌军主帅用枪尖划出来的,索性不太深并不会留疤。
他穿着大周朝的朱红军袍,身披银色甲胄,背着一把巨大的银弓,墨色箭囊中羽箭已被射空。火红披风上已满是血迹和泥土。
饶是如此,他仍旧是好看的,是一种战场厮杀后,男儿粗狂狂野的美,气势咄咄逼人。
看见桌上的信,他下意识要拿,随即注意到手上血迹,忙又净了手才拿起了信。
战场艰辛困苦,不知不觉中与娇娇的通信成了他的习惯,能够让他得到难得的慰藉与放松。
仿佛充满算计死亡血腥的地狱里,开了一个裂口,温暖明亮日光照了进来。
认真读信时,连他都没注意到的,嘴角含了轻快的笑容。
看完了第一部分,他摸着腰间的荷包,忍不住眉宇舒展。
娇娇果然是大方体贴又聪颖的,考虑事情这般妥帖。
这些天他一直将那虫子,呸白龙荷包贴身戴着。
皱着眉头掠过第二部分话,最后他盯着蒋明娇娟秀的一排字迹,耳朵忍不住地窜上了热意。
“一日不见君兮如隔三秋。自君远去边疆,时光荏苒间竟似已逾百年载。百年风物依旧,君却不在,少了安定。思君念君盼归盼重逢。”
出征已有两个多月了,从秋日到了已近年关,他着实也是想念娇娇了。
他还记得出征前,娇娇挥舞着粉拳头,威胁着不让他在边关找那些莺莺燕燕时的样子。
发如青稠柔顺,肤若凝脂,巧笑倩兮,端的是雪白娇贵,尤其那副挑衅又可爱的表情,生动明艳又活色生香,让人忍不住咽口水。
他喉咙发干地咽了咽,喉结不自觉滚了滚。
或许当时是他做错了,他应该将娇娇拉到她膝盖上,给她一个吻的。
此去一别经年。
这算是不小的遗憾。
若他日打退了突厥大军,打马而归时,见到了娇娇的第一眼,他一定要弥补这遗憾。
那一天应该不会太远吧。
不知这次回去,他在追求娇娇的进度处,是否能有三分之二了。 这时他才又看向中间那一行字,沉默了许久。
“来人。”
刀二从他身后闪了出来:“将军,属下在。”
阮靖晟肩膀被吓了一抖,面儿上没露声色,只是咳咳两声后,沉声问道:“你什么时候在这儿的?”
刀二委屈道:“回将军话,我刚才一直在您身后。”
阮靖晟沉默许久,拍了拍刀二肩膀:“干得不错。”
——改天应该让刀二试试去刺杀了。
刀二默不作声。
阮靖晟然后压低声音道:“上次给夫人送过去的礼物,就是那只傻雕,是谁置办的?”
刀二沉默后道:“姜大夫。”
阮靖晟想起了姜大夫随身的大榴莲,又想起了那临别前娇娇的威胁,默默地沉默半晌:“难怪我看他与那傻雕气质颇配。”
然后他眯起了眼睛,流出了冷冷地光。
仿佛一个被一只豺狗坑了一把的大灰狼王,露出了一整排森寒的利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