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谦看着这人,笑了笑道:“原来是朝二哥,我倒是没什么意见,只要三个字到手就行,不过还要看我的这位邻居怎么说了。”
宁缺狐疑的看了这两人一眼,心中暗暗怀疑这俩人一唱一和的不会是来给他玩仙人跳的吧。
不过看气质又不太像会是做这种事情的人,更何况,以他的身家,又有什么好骗的。
宁缺看着那个被称为朝二哥的人,问道:“那你愿意出多少银子买我的字?”
朝小树微微思索了一下,便道:“一百两如何?”
宁缺瞪大了眼睛,对于此时身家也不过一百多两的他来说,一百两无疑是一副巨款。
可是他很清楚,起码现在他的字可绝对不值一百两,那么莫非是那壶酒?
他打量着方谦手中那看上去平平无奇的红褐色的酒壶,怎么看都不像是值一百两银子的东西。
算了,不想了,也不过只是写三个字而已,一百两他受之有愧,但一壶酒,应该可以接受,更何况,桑桑那喜欢喝酒的性子,选酒准没错。
“钱就算了,那壶酒我要了,说吧,写哪三个字!”
他不是磨磨唧唧的性格,说着便收了茶壶做好了写字的准备。
朝小树微笑着看着宁缺,他倒没有什么被拒绝的愤怒,只是在这简单的选择上,他就觉得这个小老板应该是个十分有趣的人。
方谦将酒壶随意扔在了桌子上,从袖中掏出了一卷白纸。
“就写忘忧阁如何?”
宁缺微微点头,道:“忘忧,忘忧,是个好名字。”
闭目片刻,便想好了如何下笔。
方谦和朝小树都是第一次见他写字,他们第一次发现,这是个跟之前完全不一样的宁缺。
此时的他,气质独特,隐隐的竟然有一丝缥缈而高远的宗师气息。
方谦很清楚,那是在某一道上走了很远的标志。
他也练字多年,但比起宁缺还是差了一分,也许正如他在剑道上极为突出的天分一样,宁缺在书法上的天赋也是如此。
怨不得,颜瑟活了大半辈子,却只见了宁缺几次就确定了他成了他最后的传人。
字写好了,方谦看了看,很是满意,他打开酒壶,寻了四个杯子,一一斟满,顿时便有一股浓郁的酒香弥漫而出。
那翠绿色的酒液清澈而纯净,仿如碧玉一般。
“认识一下吧,我叫方谦。”他说着,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见如此,朝小树也没客气,举起一杯酒便道:“朝小树,你可以叫我一声朝二哥。”
宁缺鼻头攒动,在闻到这酒香的那一刻,他就知道了为何朝小树肯出一百两换这一壶酒。
“少爷,怎么这么香,少爷你是买酒回来了吗?”
这时,一个黑瘦黑瘦的小姑娘噔噔噔的从楼上跑了下来,一把拿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闭上眼睛,回味着口中的触感,满脸都是幸福的模样。
“哇,好香好香,怎么会有这么好喝的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