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次路明非都想丢下稿子,说反正大伙都知道稿子是预先写好的套话,赶紧找地儿避雨吧!
他抬起头来,铅灰色的世界底下,穿着校服的大女孩正举着西装外套,跟一个白衬衫男人往教学楼下跑去,两个人好像在抢那件能遮雨的外套,你追我赶蹦蹦跳跳的,暗红色的长发在风中起落,四叶草坠子跳荡着明亮的光。
路明非心里暗了暗,这一刻他忽然也想跑过去,陪他们一同在雨里奔跑,可他却只能像个木偶一样站在看台上,像动物园里任人观赏的猴子。
因为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总要接受这样那样的约束,为了体面,总得有所取舍。
路明非回过神来,最终顾谶跟诺诺谁也没能独占那件外套,而是两个人凑在一起,很快就跑远了。
“我都湿了!”诺诺忿然。
教学楼门口,顾谶甩了甩外套,“应该怪芬格尔,是他买伞太慢了。”
“对,怪他!”诺诺看着迷蒙的小雨,忽然有种回到中学时代的感觉。
青春正好,恣意任性,一切都在朦朦胧胧中发芽生长。
“你是不是想跑出去又蹦又跳?”顾谶虚着眼看她。
被说中的诺诺老脸一红,旋即白他一眼,“我才没那么傻!”
讲稿念完了,操场上响起稀稀落落的掌声,然后大家就四散去避雨了,只剩一个傻X样的中年男人大力地鼓掌。
那油光水滑的小分头,还有那悬垂感一流走路带抖的裤子...自然是叔叔路谷城。
路明非心底忽然酸熘熘的,就像南方的雨。
……
晚上的时候,叔叔在福园酒楼设宴,名为谢师宴,招待校领导、教过路明非的各位老师和关系好的同学。
赵孟华显然是想找理由不参加的,说我晚上得去和教友们读经,我现在信了教也不喝酒。可陈雯雯却细声细气地说老同学好久不见,晚上的读经班不参加也没关系,耶稣基督并不会因为我们一次不到而怀疑我们的虔信。
“……”赵孟华笑得很开心。
顾谶三人当然也到了,路谷城虽然忘掉了顾谶,但对诺诺还是有印象的。而且自家侄子有这么漂亮的大学同学来赴宴,他脸上也有光不是?
就是一起来的这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太帅了,容易抢侄子的风头,不过好在还有一邋邋遢遢的傻大个儿,能衬出侄子上等威风。
傻大个儿芬格尔极其不要脸,上来就跟校长握手。
“我是明非在卡塞尔学院的师兄,我们读的都是国际金融。我现在已经毕业了,在伦敦金融街开了自己的金融事务所,有意邀请明非当我的合伙人,这次回国既是参加母校校庆,也是考察中国各地的好项目。”
他感情真挚地拍着有点懵的校长的手,“感谢您为世界金融界培养出这么一位年轻才俊啊,明非在我们卡塞尔学院的表现那是力压各国学生,深受昂热校长宠爱...啊不,青睐!您和昂热校长一样,都是明非的授业恩师啊!”
听到这里,本来还跟他站在一块的顾谶跟诺诺相视一眼,默契地离这厮远了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