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程素的是个年轻的女医生,约莫二十出头,牌子上挂着实习的标志。
她看到程素之时,神情微微呆滞,还以为来了某个模特明星。
“你……是来献血的?”
女医生惊疑的问道。
献血的男生确实存在,不过占比极小,她有时候接待一整天,都不见得能看到一名男人。
更多的。
是一些为了彰显自己勇气或者爱心,或者是陪着自己男朋友过来献血的女子。
一般男人走进献血室,需要莫大的勇气,看到粗大的针头,怕是会吓掉眼珠子。
“是的,我要献血。”
程素坚定的回答,同时递上自己身份证。
女医生在电脑上查验,发现他并无病史。
除此之外。
做了一下血液健康测试,程素完全符合献血标准。
只是他看起来,实在太虚了,一副大病一场的样子。
“你要献多少毫升?我们医院只有两种规格的血袋,一种200毫升,一种400毫升……”
“400!”
程素毫不犹豫的选择四百,因为他在价目栏上,看到200毫升血价格3000元,而400毫升却足足有8000块钱。
“啊?”
女护士以为自己听错了,握着针头的手都在颤抖。
“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女医生再度劝了一句,确定他身后并无相机跟随,也不是过来作秀的,才从桌子底下拿出献血仪器。
说实话。
程素第一眼看到献血的针头,心中还是一突。
但随着针头扎入血管之内,他却感觉不到丝毫痛楚,才恍然大悟,系统已经帮他屏蔽痛觉。
很快。
大约十多分钟后。
女医生拔出针管,拿着消毒棉花堵住程素的针口。
“像你这么勇敢的男人,如今可不多见了。”
女医生赞扬程素一句,而后拿着他的身份证,在一个机器上刷了一刷,递给程素一本红艳艳的献血证书,他的银行账户也多了整整8000块!
程素走出医院,借着路边的一辆汽车,对着后视镜一照,发现脸色略显苍白。
有了第一次的献血经验,程素去第二家医院的时候,效率明显快了不少。
等他走出医院,程素又照了一下镜子,一张脸已经见不到丝毫血色,白的像是抹了一层冬雪。
两次献血,他总共获得一万六千块钱,而这笔钱也是他仅余的存款。
早在一天之前。
他卡里最后仅剩的两百块钱,便已经花的一干二净。
而在程素左右两只手臂的肩膀处,则是多了两个明显的针孔。
到了第三家医院。
献血处的医生见到程素的时候,还以为他生病了,建议他去前台挂号,强烈拒绝程素献血的要求。
程素迫不得已,只好拿着两本献血证书,返回了李冰岚的北院。
…………
程素捞了捞李冰岚卧室的门把手,发现被她繁琐住。
于是只能返回隔壁自己的房间,将证书放到床头,那个位置十分显眼,一进门就能看到两本红艳艳的献血本。
中午时分。
李冰岚和李月都没有回家,应该在忙工作方面的事情。
反倒是张管家送过来一件玉佩,说是李月给他的礼物,前阵子吃饭的时候,李月说过要送给他一个小东西,可直到现在才想起来,可见她醉心于工作,是个实打实的工作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