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人这一辈子,却从来没有因为过自己终将要死亡而停止过奋斗。这就是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道理吧。
人间修士就是要逆天而为,通过努力去改变那所谓不可改变的天命,正所谓蚍蜉撼树可敬不自量啊。
阿木坐在了果汁的身上,继续摇摇晃晃的拉着他的马头琴,走向了远方。
临走的时候,白羽兰对阿木说:“洛弘毅不会在这里待很久,当你觉得你已经修炼出来了那种虚影的时候,你就来找我。我已经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了,不会再变了。去吧,加油,你终究还是草原的天命之子。洛弘毅未来,还需要你去帮助和辅佐。”
阿木激动的点了点头,踏上了走上了回家的路。
目送着阿木离开,白羽兰掀开了门帘布,一巴掌轻轻的拍在了洛弘毅的屁股上,“臭小子,起床了,太阳都晒屁股了。好不容易让你睡一次觉,没想到你能睡这么久。”
“好的,好的。白叔。”小洛同学并没有起床气,顶着晕晕的大脑袋,满头乱蓬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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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那个样子看起来落魄之极了。
“快去洗漱,快去吧,今天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啊?白叔是哪里呀?”洛弘毅搓着朦胧的睡眼,“对了,阿木呢?”
“阿木已经走了,他回去了,他可不像你会修炼仙灵之力,他熬不住了,应该回去会睡觉吧,今天不会再出来放羊了。你的任务也结束了。我准备带你去抓一只小狼,给你当坐骑。”
“好耶!”洛弘毅听到这句话笑了,笑的不可自制。
一阵忙碌之后,白羽兰掏出来了一个封兽偶,嘴唇轻动,默念法咒,金光闪烁,之后一只大白狗出现在了地面之上。
白羽兰给他套上了链子,拴在了门口,把嘴靠在它的耳朵边,仿佛在说着一些什么。
那只狗倒也人性化的,点了点头。
“走吧,小洛,我都安排好了。”
“嗯,好!”洛弘毅也背起了行囊,两个人踏上行程,走向远方。
路上的景色很美,一片连绵不断的平原,在天空下伸展,没有山丘,像风平浪静的日子里的海一样平静。
那霏霏的雨丝,宛如一片朦胧的烟雾,遮掩了绵延千里的大草原。
这里的气候,真叫人无从捉摸。忽而喜,忽而怒;忽而风满天,忽而平静得纹丝不动。
绿草如茵的草原上还有一条细细的河,袒露在阳光下,远远看去,像一条发光的银项链。
雨后的草原,野花竞放,像一块刚浸过水的花头巾,连露珠儿也都是五颜六色的了!
一片辽阔的大草原,大得无边无际,微风扶着泥土散发出的芳香,把一大片一大片野草吹得如涟波荡漾。
草原多么像海啊!只是比海寂静;草原多么像一幅没有框子的画,广漠得望不到边际。
远远地眺望,草地上有团团白云在蠕动,原来这是牧场的羊群,一只只白生生的,肥壮可爱,使草原更加生机勃勃。
“美吗?”看着眼前的景色,白羽兰轻轻的吐出了这两个字。
“很美!”洛弘毅看着眼前的景色一时间找不到什么词来形容,只能痴痴呆呆的吐出来两个字说很美。
“我本来就是个中原人士,自从那场战争之后,我想回家疗伤,结果发现,我的爱人,我的父母,都已经离我而去,当你已经强到了一个境界,岁月的流逝已经很难去改变什么的时候,你便会觉得你的境界或许在一些时候也是累赘。我就是这样,我眼睁睁的看着父母老去看着爱人离开,甚至我的儿子,我的孙子都已经离开了我,而我依旧是这么年轻。为了放松自己的内心。我寻遍了天涯海角,遍访了各处,想找到一份独属于我的宁静。我也曾想找伴侣。,”
洛弘毅一听说有八卦小耳朵一下子就立了起来。
“我也曾想再找伴侣,但是内心的原则不允许我这么做,很庆幸我碰到了大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