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就去做,反正问问又不要钱。
容光立刻打电话给了德勤,去询问……《寄生虫》的周边收入。差不多两年多时间,总算完结了这个项目。为此,容光又将收入310多万美元(税后。不过到国内后,工作室或者容光个人还需要缴税。跨国间的税务问题,由各国税务部门协议解决。一般遵循的是国际贸易法,绝不会发生重复缴税的情况。否则遇上像北欧那种高税收、高福利的国家,税收往往超过50%,那么跨国贸易难道还要倒赔钱吗?也不会出现全部美国收税,或者全部中国收税的情况。两国会按照协议比例收取。似乎有书友对税务问题很感兴趣,这里简单说明一下。以后就不再赘述了。)
然而前前后后,德勤等审计组已经收取了374万的服务费,那个收费可是够黑的。因此接到容光的来电,他们的态度相当热情。并且听说容光想要收购港交所的上市公司,他们就变得更加热情了。
德勤立刻推荐了他们在香港的合伙人之一——吕明远。随后吕明远就给了详尽的建议,说明了收购的全部流程。
首先当然就是资金问题。由于容光有着苹果和网易的上市公司股票,目前的市值已经超过7000万美元,因此很容易就能抵押贷款,起码也能贷款5000万美元,也就是差不多4亿港币。
由于目前文化传信的市值在6、7亿港币,玉皇朝市值就更低,才3亿多一点,容光手中的钱完全已经足够。毕竟这又不是全资收购,而是相对控股,拿到30%以上的股权就差不多了。如果再保险点,无非就是50%以上的绝对控股。
至于选择贷款融资?如果收购失败,容光只需要支付少量的服务费,并不会动用这笔贷款授信,当然也不需要支付利息。
万一成功的话,确实比普通商业贷款高……起码一倍吧?但完全可以折算成为股票给银行。后面就要看你自己的神通了,股市里的韭菜永远割不完啊?
不过吕明远建议,最好先去收购一个壳公司。
港交所里有许多这样的壳公司。价格也不算贵,最贵的不过2、3亿,最便宜的连1亿都不到。
那么壳公司有什么好处吗?那简直太多了。
首先收购文化传信和玉皇朝,那肯定就是恶意收购。无论是星岛集团,还是黄玉浪,他们肯定不愿意卖的。因此溢价就会相当高,容光就会白白浪费许多钱。
而壳公司就不同。本来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虽然也会有溢价,但多花不了多少钱。
其次就是容光的目的。容光要的就是港漫的版权。对于文化传信和玉皇朝的其他资产,他其实毫无兴趣。因此有了壳公司,就可以精准收购。甚至可以退一步,收购不成就去寻求合作。手段就比较灵活。
最后就是资金方面。由于有了壳公司,也就是港交所的上市公司,完全可以利用股民的钱,去完成自己的收购目标。甚至最终恶意收购文化传信和玉皇朝,那也不是不可能。这里面的猫腻有很多,反正股市里的韭菜永远都割不完!
当然,如果容光不怎么懂,德勤和他们的关联银行会派遣出收购项目专家组。他们会傻瓜式教学,并且手把手的操作。保证就是绝对专业,除了要支付一些小钱钱?
钱不钱的先放在一边。就是听完了吕明远的建议,容光感觉自己有些头晕。
先把这事从头到尾撸一遍——好喵喵想要制作三维动画,于是先制作手绘动画,想要培育市场;
为了手绘动画,所以开发漫画周边;
为了漫画周边,所以想要港漫版权;
为了港漫版权,所以想要收购文化传信和玉皇朝;
为了收购文化传信和玉皇朝,所以先收购一家壳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