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句怒骂后,警察们并没有受到影响,态度强硬地制住他,甚至情绪激动的新人手已经放在qiang托的位置了。
在米利坚对待警察如此暴躁,你怕不是老寿星上吊,找死哦。
为首的警长一脸‘我见过的嫌疑犯多了’的表情:“你不要狡辩了。手帕那种私密的东西你竟然会被人偷走吗?如果凶手想要陷害你,为何还要将它清洗一遍?为何不留在现场直接诬陷你?”
“分明就是你在说谎。这也符合冲动杀人的特征,随手用自己能够找到的物品遮掩痕迹,然后往哪里一扔装作自己东西被偷了的样子。”说着,警长得意地摸摸胡子。
“不过这一招的确比把证物放在身上要聪明一些,至少能混淆视听。”
“不可能!我离开的时候汤姆森还是活得好好的,这一点拉斯可以作证!之后他和德克斯见面,还可以给瑞秋打电话!”
“你下午三点之后的时间在哪里?”警长完全没有被问住,倒是比柯南里面的一般警察多了几分机智,“你没有不在场证明吧。”
“你完全可以和被害人见面后再次偷偷绕回来。利用我们的思维盲点,以为见面一次就不会再见面这一点,来避开嫌疑!”
“实际上你在汤姆森给瑞秋打完电话之后又在楼道间拦住对方,将他骗到洗手间杀死!”
警长一顿侃侃而谈,听得周围的探员连连点头。
这个推理乍一看还挺是一回事的。
玻利瓦尔冷眼看着他们争吵。
温斯特愤怒的反应不似作伪,反而是一直在角落里站着的德克斯脸色大变,在听到警察说出那个作案手法的时候就不对劲。
他走到放证物的地方,细细打量那一双透明手套和手帕,思索目前所有的线索。
温斯特的手帕可能是真被偷或者被他人捡到了。
凶手行凶的时候使用的应该就是这一双手套和手帕,隔开自己和受害人。
周围的血迹散落十分凌乱,警察猜测凶手袭击汤姆森先生的时候,受到了不少反抗。
但这就与另外两点事实矛盾了:
一、在场的人都没有被检查出来血液反应。凶手是如何避免自己沾染到死者的血液的?
二、汤姆森手上的的血迹比较完整,仅仅是食指中指和大拇指沾染了一部分,并且没有发现手指剐蹭血液的痕迹。这似乎代表着汤姆森的手部一直是静止的,没有做出什么有效的回击。
什么样的反抗手不会动?
或者,可以推翻之前的观点。汤姆森没有做到反抗。
那那些血迹又是哪里来的?
玻利瓦尔目光闪烁,他给一直在角落里的纽芬特递了一个眼神。
纽芬特会意地悄悄后退和玻利瓦尔靠近,两人慢慢移动到一个不怎么起眼的角落。
玻利瓦尔隐晦地比了一个手势对着卫生间的方向。纽芬特的头轻微地摇了摇,示意这件事情与自己无关。
“你看到德克斯满面惊恐地跑出来这件事是真的么?”他压低了声音问道。
“我没有污蔑他,毕竟……”纽芬特瞥了一眼警察站着的方向。
“那,你在外面看了多长时间?汤姆森追出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