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端坐在椅子上,这里只有他和另外一个人。
这是个很有格调的房间,放眼都是老木头油润的色泽,到处都放着价值不菲的古董。
屋外便是茂盛张扬的树冠,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洒进来,为大理石地板蒙上一层金色的光辉,像是装着金粒的篮子打翻在地上。
他坐在一张小圆桌前,上面摆着各式各样的菜肴,德州扒鸡、卤猪蹄、煎牛排、蔬菜沙拉...
只有一人份,因为这是给路明非专门准备的。
他的面前坐着一位老人,老人穿着格子外套,白色旧衬衣带着阳光的气味,领口塞着紫色领巾。鼻梁上架着玳瑁眼镜,淡淡地微笑着。
老人兼具了美利奴羊毛的温软、加拿大红松的高挺和苏格兰威士忌的辛烈,就像名匠手制的老琴那样,莫名其妙地叫人感动。
他,就是昂热校长。
“别紧张,路明非。”昂热校长从奶白色的骨瓷茶杯倾倒出绵绵水流,注入茶杯,连同氤氲的水汽一起推到了路明非的面前,“先填饱你的肚子,我们再慢慢聊。”
路明非想说你盯着我看我怎么吃啊,被校长盯着还能面无表情地抓着猪蹄啃得满嘴流油,什么样的社交牛逼症才能做得出来?
但他确实饿了,今天的运动量很大,可他从昨晚六点开始就没吃一点东西。
他把分泌的唾液咽下去,还是拿起刀叉,切下一块牛排放到嘴里。
吃下第一口,他就眼前一亮。
好吃!
他像是眼睛冒着绿光的恶狼,一顿狼吞虎咽。
昂热校长像个老绅士般微笑,默不作声地注视着大吃特吃的路明非。
他注视着S级的动作,瞳孔一直跟着路明非的手腕移动。
刀和叉就是路明非的武器,桌上的菜肴是向他冲锋的士兵,他挥动银制的小刀,像是吕布那样一个天下无双的勇猛武将,砍下不知好歹前来送死的士兵的脑袋,并用牙齿撕咬他们的肉,连同骨头一起磨碎了吞进肚子里。
路明非啃着猪蹄,得到满足后,总算想起来面前的校长。
他看了看手里啃了一半的猪蹄,又看了看手肘撑在桌面上一直盯着他手的老人,竟然脑子一抽,把手里的猪蹄递了过去。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他一直盯着我的手看,难道不是想吃猪蹄吗?
路明非表情僵硬,连忙把手拿了回来。
接着,房间充斥了放荡的笑声。
“哈哈哈哈。”昂热开怀地笑了。
路明非是个好孩子啊,好孩子需要引导,而不是关在什么都没有的小黑屋里慢慢发疯。
于是,他放下了那副贵族做派,拿起另一只猪蹄,和路明非一样,啃得满嘴流油,手上满是肥油。
两人对视着,开怀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