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华看向李冬,现在这种情况,以往的经验都不管用,只能看李冬的意思。
“我们没说不行。”
李冬语气平淡,“只不过现在是非常时期,你和你的朋友会受到一定的监视,希望你理解!”
“哼,随便你监视,我阿东行的正坐的稳,怕什么?!”
说吧,他就带着他的朋友气势汹汹的进了村,廖华派了一个人跟着他,对方也毫无畏惧,气焰颇为嚣张。
等他离开后,刘仙仙拉了拉他的衣角,小声说道:“李冬,那个阿东有些奇怪!”
“怎么个奇怪法?”李冬好奇问道。
阿东的表现完全就个村子里的二愣子差不多,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谁来了也说不服他。
这种人通常都很败家,也不工作,就是在镇上,在县城四处鬼混,不是打牌赌博,就是拉帮结派搞钱,十分可恶!
“他的打扮很奇怪。”
刘仙仙附在李冬的耳边窃窃私语,轻柔的气息扑在脸上,痒痒的。
“打扮?”
“嗯。通常来说,我在南丰镇和东沟村看到的那些四处游荡,没有工作的闲散社会青年,他们都是染着人五颜六色的头发,穿着也很光鲜,紧身牛仔裤,纹身,金色的项链,骷髅头项链等等!”
李冬恍然大悟。
的确,那位阿东虽然性格和小混混一样,但穿着却很土,像是一位老实巴交的村民。一个群体有一个群体的风格,就像你在学校不得穿奇形怪状的衣服一样,和小混混在一起,你如果穿着普通,肯定会被他们鄙视。
刘仙仙继续说道:“还有他的手,像是刚干完农活回来的。”
李冬点点头,刘仙仙不愧是一位拿过小金人的演员,对各类人的观察很细致,难怪她演戏的时候演得那么好。
“我知道了,仙仙,这件事先不要说出去!”
“那当然啦~”刘仙仙嘻嘻一笑,“所以我才偷偷说给你听嘛。”
李冬宠溺刮了下她的小鼻子,弄得仙仙又害羞起来。
两人闲聊一阵,又在村子里逛一逛。
下午,刚吃完饭,阿东就带着他的朋友迫不及待的来到剧组的院子,他先是跟刘仙仙热情的套近乎,眼神满是贪婪和好涩。
但刘仙仙不理他,阿东吃了一鼻子灰后也没放弃,继续死皮赖脸的在院子里四处转悠。
这院子里还留有不少剧组的东西,在李冬的刻意放纵下,这些东西几乎都被他摸过了一遍。
“这个东西。”阿东在屋子内的角落找到一块白色的布条,顿时喜上眉梢,火光火热的看向刘仙仙:“这是你演戏用的东西吗?给我好不好,我非常崇拜你!”
“崇拜我?”刘仙仙坐在李冬身边握住他的手,“你都不知道我是谁,怎么崇拜我?”
阿东一时语塞,大庄早已认出刘仙仙,但他却没有认出‘崇拜’的明星。
“我拿去卖钱!”阿东干脆更直接点,借口说大明星用过的东西很值钱,他想拿去卖。
这人已经完全不要脸,刘仙仙气得不行,好在这白布是她用来绑东西的,并非是贴身物品,因此也就答应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