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谁说没有法律规定。我建议刚才那位,回家再打开《治安管理处罚法》,仔细拜读,潜心研究,再下这样的定论。骂人也是有
法律后果的,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是你当众辱骂,其行为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涉嫌公然侮辱他人,依法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根据《刑法》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涉嫌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 如果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则是触犯了刑法规定的侮辱罪。”
…………
队长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就高声说到。“好了好了,时间到,自由辩论正式结束,下边呢,我们有请评审团就刚才的自由辩论给以总结。”
听到刚才正方与反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地辩论,早就按耐不住,急着发表意见的评审团成员们,一听到该我们来说话了。那可是争前抢后,一个个开始了评论。
评审团成员:“她骂你,不对,你打她也不对,两下相抵,谁也无过。两个人都有错,扯平了。”
“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是打人更恶劣一些。我认为一样恶劣,一样要受到惩罚。”
“我们不都听说过吗,‘打是情,骂是爱’,这打骂嘛,自古以来就是一对难解难缠的怨家。”
“这样吧,看大家辩论这么久,口也渴了,我觉得双方都错也都对,正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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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法,合法,应该依法治国嘛;反方看重的是理,你先骂人我就打你,合理,是为道理。”
“我们呢,今天做个和事佬,合情。这合理合法合情挤在一块,就说得通了,家和万事兴嘛。”
“人不亲土亲,河不亲水亲。是啊,咱们都一个队的,算是一个大家庭,‘清官尚且难断家务事’,是不?”
“‘家丑不可外扬’。我刚才听说,有好多个外队的群众,准备过来看咱们队的笑话呢。”
“家呢,是讲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更不是讲法的地方。”
“这么说吧,如果双方都感觉到还不行。有句名言不是说嘛:‘要想公平,打个颠倒’。对不?”
“这样,齐江,你现在开始骂她,骂她儿子没屁*眼,骂他老公朝三暮四,骂她父母明天合葬,骂她祖宗十八代,或者三十六代,要不,七十二代,看她能忍不住不能?”
“那个恶妇,你现在伸手,去给齐江一把掌,不行就两巴掌,或者三巴掌四巴掌。这样行了吧?”
“怎么着?你们都不想动口动手?那这样吧。今天,我们做东,大家都乡里乡村,街坊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对不,小酒一喝,啥都有,感情好的一口闷,感情浅的舔一舔。”
“总之,‘化干戈为玉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