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的局面,和别处是不同的,西北边临着湖,城市便只能朝着东南发展,一条条铁路像蜘蛛的脚从芝加哥伸出来,连同着美国各地。
住在第一批临着湖的老住户就成了城里的old money,用汉语说,这叫老钱,资历又老手里又有钱,而那些新来的家伙,那些贫穷的家伙就只能住在新开发的南部。
由此便形成了芝加哥北富南穷,北白南黑的格局,而在米国优秀的制度下,南部地区进一步糜烂,杀人贩毒层出不穷,让芝加哥成为了米国的谋杀之都。
但总有一些人是个例外,比如科普特小教堂的克拉克牧师,这座小教堂坐落在芝加哥的黑人区中,但这位克拉克牧师和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位健硕的白人男性。
克拉克是最近几个月新来的牧师,人长得很好看,看上去真的和克拉克·肯特(超人)有几分类似。
在黑人区中有位白人牧师本就是件稀奇事,但这处街区大多是些信仰虔诚的老人,他们为这个城市奋斗了一辈子,最后只能靠着微薄的养老金生活,对黑帮来说也没什么油水,因此这里还算和平。
那些老人们也很喜欢长相英俊的克拉克牧师,乐于前往教堂,一来二去,小教堂的情况也渐渐好了起来。
“谢谢您,牧师,”一个黑人老人用自己粗糙的手握住克拉克的胳膊:“我感觉好多了。”
老人擦了擦泪水,手抖得厉害:“当年我也像您一样高大漂亮,现在连自己的手都控制不了。”
“沃尔特先生,您是个好人,以后肯定会上天堂的。”克拉克安慰老人道。
“谢谢,谢谢。”老人沃尔特颤颤巍巍地站起身来,一步一挪地走出了教堂,在他身后,牧师脸上温柔的笑容已经消失不见。
克拉克厌恶地擦了擦手,他憎恨这份工作,如果不是为了活下去,他肯定不会来这里。
曾经,克拉克是个瘦弱的小男孩,家住在一所养老院盘,当他看到那些老人在衰老的折磨下哀嚎时,他就产生了一个念头:
生命是一辆列车,而克拉克他,不想下车。
他渴求永生,哪怕如蛆虫般或者也在所不惜,在他还未十岁时这个念头就在心里扎下了根。
克拉克在高中时期一直都是个古怪的人,他努力地学习生物学,渴望利用科技满足自己的愿望,而当他发现现有科技并不足以达成自己的目标时,他抛弃了科学,选择了玄学。
在经历了一系列乱七八糟的事情后,在昨天晚上,克拉克终于离自己的目标只有一步之遥了。
他走进教堂的地下室,上一个牧师是位神经紧张的老人,年轻时为了抵御核打击,在教堂地下修筑了一个庇护所。
而现在,庇护所中的椅子上,正被铁链捆绑着一个失去右手的男人,他的眼中燃烧着金色的火焰,这是即将死侍化的征兆。
一个混血种究竟能有多强?
如果一个普通人的战力是一,那么混血种的战力便是十。
但要是普通人加上铁链,电击枪和突然的偷袭,那战力便不下一百!
面对着自己这个下线无情地偷袭,早已身心俱疲的混血种还是中了招,被束缚于此。
“放了我,我身上有追踪器,那些人马上会跟过来的。”被安德斩掉一只手臂的刺客奄奄一息,他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只是靠着体内的血脉在强撑。
在发现了自己体内被安德安装的追踪器后,刺客没有选择返回组织的安全屋,而是联系了自己在芝加哥的下线,一个渴望永生的普通人,也就是克拉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