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凤城距离落枫山约一百多里地,由于此行不想大张旗鼓,所以郑青衣放弃了骑角马出行的念头。
太拉风了。
最后也就普通马车。
一路颠簸,颠得郑青衣在车厢里坐也不是,躺也不是,估摸着还有不到十里的路程,索性不坐车了,下马步行。当到得落枫山脚之时,已然近午。
炎凰地处神州之南,秋日甚是毒辣,不过,落枫山那漫山枫红倒是让郑青衣眸子微眯。
“没想到这落枫山居然这么景致!那陈大天倒是会找地方。”
两人循山而上,郑青衣可不像城里那些大家闺秀那么精贵,爬几步山就得香汗淋漓,气喘吁吁,这些年东奔西走的,身子骨锻炼得结实,那身材就越显曼妙。
当然,落枫山本也就不高,到得半山腰,绕着漫山落枫转了半晌,远远地从一片林间碎石空地中露出简陋小屋一角。
郑有福指着那座小屋道:“大小姐,就是那座小屋了。不过……他没在家。”
实在是陈小天那一身鬼气太过惹眼,于郑有福这种修行到了一定程度的人来说,就是暗夜中的明灯,大老远地他就散出感知,结果,那座小屋内空空如也。
至于陈小天跑哪去了?
当然是弥补一下昨天夜里浪费的时间啊!
谁说只有夜晚能出来逛的,我陈小天大白天的一样能出来逛,只要撑上一把伞就成!虽说男人……啊不,身为男鬼在艳阳天里撑着一把伞多少有些不合时宜,但……鬼又何时在乎过脸面?
人都没了,还要脸干嘛?能当得几缕少阳气么?
而且,随着少阳气渐渐增多,他发现一项鬼本身就拥有的能力在大白天的也能勉强用出了。
那就是附物。
鬼身在没有拟形之时,实际上可以看作无形无质的一团阴气,既然是气,自然能大能小,可以缩为小小的一团附在曾经接触过的某件事物上,比如陈小天撑着的伞。
事有不偕,只要不是遇到像郑有福这种等级的修行中人,陈小天完全可以用这些诡异的手段再加上少阳气的遮蔽,躲到连鬼都找不着的程度。
否则,神出鬼没这词是怎么来的?不就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其实鬼拥有的能力,从某方面来说与神灵没什么差别。
此时,陈小天正兴致勃勃地站在墙里观察着一户穷苦人家。
他可能也想不到,在自己不请自来进他人房子随意窥视别人生活之时,自家的老窝,也迎来了两名不速之客。
郑青衣一开始还很规矩地在距离房子大约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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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远的地方安静地等着主人归家,大约一刻钟后,就忍不住跑到那口小水洼旁观察这那口小得可怜的泉眼,当发现这居然是一口温泉时,忍不住啧啧称奇。然后,她就看到了房门两边串在竹枝断截上的两张字。
她先是下意识评论了一下字。
相当普通,就学塾里蒙学童生都能写得出来的字。
嗯……毕竟是妖界来的,能识字写字就已经属实难得了,不能期望太多。
当看清字的内容时,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她喃喃低语着重复了两声,声音越来越大,又仔细想了半晌,发现自已认知中并不存在这句话,不禁花容失色:“这句话……是他写出来的?怎么可能?”
容不得她失色,短短一句话,竟然直指商之一道的通天正道!
这在过去,她是想都没想过的正道!
仅此一句,她就已经对郑家未来该如何走有了一个模糊的念头。
要知道,对于家族未来该如何走,在这之前,她是一片迷茫!甚至根本看不到半点光亮!这句话就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了一条通天大道!
宝才!我郑青衣捡到鬼了!
呸呸呸……
她抬脚就往屋里迈……
“这个……大小姐,未经允许,擅入人家……这不好吧?”
“你懂什么!这叫刺探情报,一个人的喜好总会在生活中留下痕迹,趁着他还没回来,还不赶紧抓住机会,更待何时!”
郑青衣理直气壮地推开门,然后转头看着郑有福。
“那个,郑叔,你替我放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