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美餐后,他便迫不及待地找她兑现承诺:“请问这位美丽的女士,您对用餐还满意吗?”
她忍住没笑出声来:“还行。”
“那就请您说出你的故事吧。”施炜模仿某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台词。
她喝了口红酒,“你真想知道?”
“当然。”他肯定道。
“你凑近点。”
“什么?”施炜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你凑近点。”
他不明所以地凑近她的脸,不知她葫芦里卖着什么药。
她见他傻傻地照做,便用一根指头点在他的脸颊,让他的目光转移到自己左肩的纹身处。
施炜仔细看着那个可怖的纹身,就着光才看清——原来纹身下隐藏着一道深深的疤,让他着实一惊。
“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分开了,我跟着父亲生活,但他基本不着家,我每天都是跟在奶奶身边,后来奶奶重病离开了我,我便决定要自己养自己,正好遇上征兵,于是就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去当兵,那年我16岁。”她缓缓道来,语气平淡,像是说着别人的故事。
他吃惊地坐回座位上,不打断她的话,认真听着她说的每一个字。
“那时当兵是真苦啊,加上我年纪最小,被班里好多人欺负,然后我就立志要干一番成绩来,好扬眉吐气,于是我挤破了头进了狙击连,算是傲视群雄了,可在一次演习中,战友的枪突然走火,好在我命大躲闪及时,没有伤及要害,子弹就这么从我的肩头擦过,就像用最锋利的刀刃快速划破皮肉的那种感觉,你见过菜场卖肉的用刀划开猪肚的样子吗?就是那样的,血流一片。”她笑问道。
施炜倒吸口凉气,咽了咽唾沫,不可思议地听着她的描述。
只听纪颜卿继续道:“我修养了整整一个月,得到了这个可怕的疤,也是这个疤阻断了我进特种部队的道路,我心灰意冷脱下军装,回到地方上参加高考,那一年我19岁。”她红了眼眶,赶忙仰头喝了一口红酒。
施炜心疼地看着她,原来她一路走来如此不易。怪不得总觉得她身上有一股男儿的刚毅,这样一来她酒量这么好也解释得通了。
“你知道当兵的人是不能纹身的,可我前脚刚踏出连队大门,后脚就进了纹身店,算是对过去的告别,也是对那份不甘的反叛。”她释然一笑,“好了,我的故事说完了,看官您还满意么?”
他没说话,双手握住她的冰凉的手。
夜里,他深情地亲吻着那个纹身,呢喃道:“颜卿,有我在,不会让你再受委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