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雷就是一个普通的人。
王红雷因为制作并出售扑克牌,疯了。
他疯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看似不足以致人疯狂,但情况确实如此。
也有人,大概是他的良心未泯的同学,把他送到医院;那时医院正在搞医护工三合一,谁都敢当医生,谁都敢提起手术刀,所以也没人能给他正经的治疗,他就一直疯了下去。
他白天在镇里晃,晚上倒在地上就睡,靠人施舍给他食物生存。
一晃就是半年。
这天,他疯跑到镇外的一条溪边喝水;他蹲在溪边,用一双疯子的眼睛看着那草、那树和那溪水,傻笑着。
他疯了,他还知道自己疯了,因为他有时候也清醒,但转念一想,自己混成了这样,索性继续疯下去。于是他疯了。
此时,他转头看向溪水上游,手在水里来回拨拉,他觉得这样很有趣。
忽然间,上游处,水是粉色的,草地是黑色的,天是深红的、血红的,这三色充斥了世界,形成他的视野。他拨拉着粉色的水,看着上游的三色在一点处混合,却不交融,像洋人制作的糖果一样,拧成一个螺旋,渐渐牵扯他目光所及的世界。当那个三色螺旋吞吃了半条小溪时,螺旋停止了,从漩涡中心走出一个颜色正常的人,涉水沿着溪向他走来。
当这个人走近,王红雷才看清此人的衣着打扮:他戴着一顶黑色高礼帽,穿着西式衬衫,白色,白的扎眼,裤子挽起了裤腿,同样是黑色的;这是一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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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络腮胡的男人,正用一只手拎着一双皮鞋,另一只手提着一个方形提箱,走向溪水这边,走向王红雷。
王红雷捂住了自己的脸,从指缝中看男人:在他疯狂的思维中,这么做就相当于隐身。当男人走近了,很近了,他盯住了男人拎的皮鞋。
他猛地扑上去,夺过了皮鞋,猫着腰沿溪跑了几步,蹲下了,把皮鞋抱在怀里,看起粉色的溪水。
溪水渐渐变回了原本的清澈透明,草地也变回青翠的样子,但那个男人还在。
他吃了一惊,反应过来自己的皮鞋被人抢走了,他扭头跟着王红雷小跑了几步,看着王红雷蹲下,他走近,弯腰对王红雷说。
“你,还我皮鞋。”
王红雷光哆嗦,不说话。
他很礼貌地换了种说法,“请你还我皮鞋,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