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白天再见行么?”
林玉幽怨的说道,剧情真的是在费尽心机把顾云和吴月往一起凑,好无语啊。
顾云沉声道:“不行的。谭捕头连夜赶到,一路风尘仆仆,我一届村野莽夫,如何可以自持清高,推脱不见。再有,玉儿,这对为夫来说,是个向上的机会。我不想错过。”
林玉意识到顾云是力争上游的人,他的野心决计不是娶回村花过小日子罢了,女人对于他来说重要,但如果和野心相比,又显得微不足道,所以他是不会为了女人一句话而丢下男人的应酬的,于是她低声道:“相公,你能少喝点酒吗?喝酒伤身。”
著名广告词有云:x酒虽好,可不要贪杯哦。
顾云肩头微微一震,心想酒席摆在村长家中,之前村长有意将其女儿许配给我,玉儿必是忧心我醉酒在村长家中,和吴月有所牵连。
他抚摸着林玉的柔软的发丝,想到她不嫌弃他一贫如洗而义无反顾将自己托付给他,还终日里担心他被人拐去,不免有些心疼她:“玉儿放心,为夫心里有数。我去村长家只是见一见谭捕头。”
林玉颔首道:“好的,那么相公快去吧,莫要教谭捕头久等了。”
“嗯。”顾云转身出屋,又出声交代道:“玉儿,你过来把门从里面栓住,有何情况记得用为夫教你的内功第一式防身。”
村中近日太平,加上顾云的名头在外,泛泛之辈倒也不敢轻易上门滋事。
林玉便走过去把把门闩扣上。
顾云牵了虎便出得家去。
林玉记得书中剧情是顾云见过谭捕头以后,第二天便随着谭捕头一起进县里面见侯县令,因为顾云身穿补丁旧衣、露脚趾的鞋子,遭到了县衙里不少嫉妒他的身手的捕快的嘲讽。
林玉看看天色,实际这个时间相当于现代的晚上七点多,也不算晚,不过古代人没有娱乐项目,夜晚普遍睡的比较早,有老婆的玩儿会儿老婆,没老婆的就直接睡觉,所以古人生育率还是比较高的。
她信步出了院子,去村里的绣娘家里买了十来尺布,才又回到了家中。
其实书中情节也并不合理,顾云打虎后已经得了一百两赏银,并且已经和吴月确定关系,按说贫困生活应该有所改善,起码面见未来上司侯县令的时候应该稍微注意一下行装还是要的。
顾云是个大男人,从小没有人帮他张罗行装生活便算了,吴月在书里被作者描写的只会和顾云啪啪啪,一言不合啪啪啪,其他顾云的衣食起居她并不过问,仍旧让顾云穿的像个乞儿。
所以林玉推测男频那个作者是个木有女朋友的单身狗。认为女人肤浅至极对男人只有那点心思。
结果,顾云居然兜里揣着一百两银子,还是穿的衣衫褴褛的进了县衙,受到了捕快们的嘲讽。
也正因为此,才带出来顾云的第二段艳遇,他第二个女人便是在县衙里认识的,他包裹在褴褛衣衫下精壮的身子,征服了他第二个炮 友的芳心。
果然,林玉更加断定原作者是个认为女人只馋男人身子,任何事情都可以一炮搞定的单身狗了,实在搞不定就两炮。
实际上男女相处可复杂的去了。
最起码此刻的林玉就对男人挺挑的,不单挑样貌身段,还挑性格志向,并且挑是不是洁身自好。
林玉寻思,眼下趁顾云还没走上视女人如衣服的歪路,她必须给顾云做一身新衣服,穿的干干净净的,不要引起捕快们的群嘲,别搞出什么惊天动地的阵仗沾花惹草走邪路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