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大魏王朝,他可以逼得任何人,却独独逼不得眼前这位男子。
“文先生这是准备收网了?”
“谈及收网还不至于,南巫族最近虽然猖獗,却还没有到时候,鱼饵足够多却没有钓到大鱼,陛下怎么会做赔本的买卖?”
魏文墨淡然一笑,态度莫名。
“我们不如放任置之,地方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解决好了,除了金甲卫以外,那些刺史将军手中有的是棋子,对付那些南巫族人倒还不至于吃力,只要陛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也不会太过捉襟见肘。”
“其实我这次前来,是想跟陛下请求另外一件事情。”
“哦?”魏文墨确实有些疑惑了,“说来听听。”
“所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但这渔翁还得我们来做。”魏文墨这次没有停顿。
“如今西域还占领着南瀛的两道领土,双方之间摩擦不断,西域本想着在我们与南巫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趁机捞取些好处,就算火中取栗也好,至少能得到些东西。
前些时日西域碟子来信,西域朝主突生恶疾,虽然直接出兵西域确实存在风险,但…”
魏文墨眯起眼睛,不知道在思考什么事情。
说到这里,文先生停了下来,用手指蘸了些茶水轻轻点在那张金丝楠木的桌子上。
“佑良关西部的那数万流民和西域布置其中的一万精骑,我们却可以毫不费力的吃掉。”
出了松泉镇城门往南是一条官道,往南走几日的路程便是宛城。
宛城规模不大,比松泉镇规模小了不少,经济相比也差了许多。
但宛城却是有几个著名的商贾,虽然平时极为低调,但被众人所知。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宛城临于洛河畔,有着天然的优势。
大魏建朝以前,宛城本来是一座重镇,后来因为战争导致破城以后建设极为缓慢,却在洛河畔有着一片天然牧场。
宛城以骏马出名,骏马良驹男女皆爱。
不过这里的马匹却有一个显著的特点,虽然外形体魄俊美无比但体力稍差,与西北牧场饲养以供朝廷的战马在体力上差了不少。
这类马匹显然难以进入朝廷边关,却是世家公子的独爱。
骑着高大俊美的良驹,束发佩玉,持剑携眷,好不风流倜傥。
方昊也是在即将离开钱府偶然间与钱万贯闲聊时,才弄清楚其实钱府的马匹也是从宛城购买来的。
官道向来是普通百姓以及商贾行走的要道,因为乃是朝廷斥资修建,又有兵马偶尔巡视,倒也算得上安稳,毕竟像披风岗匪徒那般敢在帝都脚下劫财的算是少数。
所以,一路南下走来方昊倒也算不得寂寞。
以前与大师父生活在一起,诗词武艺都有所涉及,尤其是那号称万卷书册的地下书库,方昊更是能精通八千。
可是当真正的踏入江湖以后,才渐渐感受到了什么叫作人情世故。
来到宛城是在五日以后,方昊站在距离城门还有些距离的地方蹙眉看着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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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宛城居然大白天的便封城,所有进出城门的百姓无一不需要进行严格盘查。
当然,若有那家世显赫的人物稍微打点些,那些守卫也不会太过为难别人。
在城门口的茶水摊要了两壶茶水才向老板打听出来,原来是朝廷内某位身居高位的老爷前来宛城挑选骏马良驹,据说是要送给自家孩子当作及冠礼。
不巧的是,那始终随身戴在大拇指上的玉扳指被人给偷了去。
其实一枚扳指再过贵重对于已经身居朝廷中枢的人来说也不过尔尔,可巧就巧在这扳指正是陛下当众赏赐的。
据说这枚玉扳指乃是西北地方要员进献而来,当日小朝会尚未结束,陛下龙颜大悦随手便赏赐了下来。
如此这般,就不是金银可以衡量的了。
若说丢了几万两银子他都不会这般愤怒惊慌,如果这件事情传到宫里,搞不好可是会掉脑袋的。
进城容易出城难,方昊也不是非得从宛城过去,绕道而行耽搁不了多少时日,只是可惜见不到百马奔腾的景象了。
这不江湖便始终盛传着一句话么,宛城的马,凤城的茶,江南的小娘,西北的郎。
事不遂愿。
方昊只好跟着尚未进城的人群向西而去,穿过一个无名的村落便可到达平城,从平城往南走刚好绕过宛城,其实耽搁不了多长时间。
这座无名的村落真的没有名字,这里的村民都是在周围三座城镇中难以生活下去才不得不搬来这里的。
而这里又因为土地贫瘠,百姓散乱被三座城镇所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