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曼是什么人,有人说他是疯子,有人说他是脑残,反正他和巴神一样都是怪异的代名词,不过他们俩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都被人冠以天才的名头。
说起这两个人,真的是很相似,童年都过得很不幸福,所以才导致了他们的这种怪诞的性格,还一个卡萨诺也是如此。正是因为这种性格,才让他们变得和一般人相比是那么的不合群,基本上被他们认可的人是很少的。
“我这就已经够烦的了,再说低调有什么不好。”于国撇撇嘴,西方人的张扬性格是好事,但那也是坏事,为什么有很多童星小的时候很火,可是长大之后就杳无音讯了呢,虽然有的是因为长歪了,但这不是绝对的。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在他们成名之后,一下子有了足够的曝光率,让他们飘飘然,等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身上的光环和神秘感就会渐渐的消失,人们对他也没有了什么兴趣。所以也就慢慢的泯然众人矣了。
自己作为一个穿越者,打篮球才是主业,如果不是让自己变得更厉害,鬼才愿意去抄袭这些东西呢,妈的天天抄袭这些东西,抄的自己头晕眼花,要多烦有多烦,比起那些天天在夜夜笙歌的牲口们,自己过得简直就是人过的日子。
罗德曼居然直接坐在了于国的边上,摸着自己的下巴,“嗯,也是,一般的小妞都还是比较喜欢有神秘感的男人,当然像我这样的**,那肯定是例外的。”
这货是真的自恋,而且还是一个自来熟,后世的新闻里不是说罗德曼很不好相处么,麻痹的,这些新闻完全就是在放屁啊。
“Hugo,我最近也在筹备专辑,不知道你那里有没有什么好作品?”这天后就是天后啊,一点不绕圈子。
于国这边很踌躇,而杰西卡辛普森却说话了,“创作也是需要灵感的,Hugo在比赛期间根本没有这个时间去创作……”
“不对吧,今天他还在《洛杉矶时报》继续连载他的小说了呢。”麦当娜居然从桌子上拿出了报纸扬了扬,杰西卡辛普森不知道怎么说了。
果然出名不是什么好事啊,于国知道推脱也不是不可以,但就像自己前面所想的,俩女如果在好莱坞发展,没有一点的人脉资源是根本不行的,虽然自己的便宜干爹有点人脉,可是比起麦当娜这种国际型天后还是有着差距的。
于国给了杰西卡辛普森一个安心的眼神,“可以,我这里正好有一首很适合的存在,不过这是一首合唱歌曲,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与对方合唱。”
合唱歌曲?麦当娜瞪大了眼睛,罗德曼又是拍了一下于国的身子,“哥们,你行不行啊,张嘴就来,你让那些专业的**养的怎么活啊。”
这才多久,于国的大脑里居然就酝酿出来了,天后当然是不介意,这是建立在于国作品基础上的,如果不是于国有了一定的口碑作为保证,那么自己根本是不会答应的。
“这是一首说唱型的舞曲,我觉得你和布布一起合唱比较适合。”于国的大脑里翻出的就是在后世03年布兰妮和麦当娜合唱的那首《me against the music》,这首歌真的是很洗脑,基本上你听上一遍,你自己也能跟着节奏来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