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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猎人

秦岚写到荒原的时候,两个眼睛都在发光,她适合做一名猎人,心狠手辣。她熟悉荒原,也喜欢那里。城里的人真的是太祥和了。

猎人的存在,对新京城存在着积极的价值,所以新京城的官方,对猎人持支持的态度。

猎人可以带来更多的恐龙幼崽,可以获得更多的肉食性、可驯服的牲畜,也可以带来各种种子,为农科院的植物培养做出贡献。可以带回来很多信息,给先锋军团更加灵活的活动空间。

程凡和秦岚是雇佣关系,如果秦岚坚持要做一个猎人,他是没有权利阻挠的,虽然一个漂亮的女人去做一个荒原猎人听起来有些荒唐。

但是有钱难买人家乐意。

“猎人是一件很危险的工作,你我都知道,那里最恐怖的不是恐龙而是那些无法无天的人类。他们拥有自由的时间太久了,已经忘记了规则。”

程凡试着劝解,他可以提供一些建议。他很惜命,也很怕死,即使是面对安静的游泳辅导班的邀请,他都不想再次踏足荒原。即使拥有殖装,但是他的殖装缺少插件,所以他依旧不想回去。

城市很安全,也有干净的食物,就这一点上,他更愿意留在城里,而不是死在城外,这不是胆小,只是惜命。

“荒原已经有了新的规则,我只是担心我这张新生的脸,会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在城市里,并不安全,那些恐龙。”

秦岚写到这里的时候,停了很久很久,才继续写到:“我不确定,我得到的消息的真假,但是我见到过,那些恐龙的放牧人。恐龙只是某些生物的牲畜。”

两个人保持了很久的静默,两个人也没有交流,程凡的手有些颤抖的看着纸上的内容。他一直以为城市是极其安全的。

能让天地巨变的伟力,并没有让人类失去记忆,依靠着脑海中的知识,人类一步步的实现了文明成果的复现,他一直以为人类是因为材料的限制,才会局限在城内,不出城也仅仅是因为时机不成熟而已。

他想了很多,不远处的香山,是恐龙的乐园,他的记忆里还残存着大巨变之前,广场舞的风采。近在咫尺的香山,新京城都不去清缴,让他曾经疑虑了很久很久,为什么不去清缴,以人类的实力,清缴香山上的恐龙,需要的时间很短,也不会危险。

还有那不停修建的城墙,也是为了防止恐龙的主人,那些放牧人的手段吗?

还有来历不明的殖装,似乎都有了答案,白垩纪存在某种未知的生物,它们的存在才是人类停止进入山林的理由。

人类认知的白垩纪的地球,似乎恐龙是主人,但是现在想想,这些推断有些武断了!

如果大巨变之前,人类的所有一切都变成了化石,那未来的新的智慧生命,发现了某个地质层里的都是鸡的化石,那就能证明,人类这个文明时代是鸡时代?

程凡想到这点脑门子上都是汗,这个世界并不是恐龙的时代,恐龙是被圈养的!

“能详细说说吗?我想知道你亲眼看到的那些放牧人是什么。”他调整了一下心绪,显然新京城的高层对这一点的了解是极其详尽的。这种大事,不是他操心的事。

“我看到的放牧者是和小型的窃蛋龙的个头一样大,大约一米多长,前爪更长,但是很明显它们有自己的语言、文明、逻辑。它们可以交流,还可以使用武器。荒原上的幸存者叫他们恐龙人。”

“城市并不安全,失去在荒原生存的能力,显然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秦岚写好之后,放到了桌子上,让程凡自己去分辨这些信息。

“恐龙人的活动诡秘,但是它们真的是恐龙的主人,成群结队的隙龙一眼望不到头的在荒原上行进,进食。所过之地寸草不生。等一场暴雨,草木再次丛生。而那些恐龙人,就坐在那些隙龙的骨冠上,它们拥有各种各样的武器。”

“它们拥有殖装。这就是我知道的所有关于恐龙人的信息了。”

“隙龙好吃吗?听起来那个骨冠味道应该不错。不好意思,有些跑题了。你为什么要成为荒原猎人呢?城市在恐龙人的威胁下,确实不安全。但是我认为人类最强大的就是群集的力量。而不是单打独斗。”

“我有我必须要做的事情。有个土匪窝,抢了我三瓶水。我必须进行报复。”秦岚的理由看起来有些可笑,但是在程凡看来,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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